[文章] #1LRDohP8

楼主: lingsk (尘俗过隙)   2015-06-03 00:26:49
一、文章标题 
22097 X1 6/02 musashi0389 □ [选举] 公民板是否该全面力挺第三势力?
二、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197739.A.648.html
三、违规事实 
暱称/文章语气已近似另一位板友musashi0839
请询问musashi0389 / musashi0839 两位 为同一使用者
若非同一人,则已触以下罚则
第九条 .不得假冒他人或伪称人民团体之身份,散布言论。
    .不得散布不实的公民运动动员资讯或相关情报,或恶意混淆相关资讯。
    .违反本条规定散布恶意言论者,劣退文章或删除违规内容,并水桶十年。
四、违规人名称
musashi0389
作者: litcurler ( )   2015-06-03 15:27:00
musashi0839是正版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03 17:18:00
去信要求说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6-03 18:31:00
版规第十条不敢判的话 可以用第九条 暱称、签名档事实上签名档佐证了是针对0839而创0389 恶意混淆无误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06-03 18:34:00
签名档是帮助大家区分耶..另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常山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6-03 18:34:00
若否 何必签名档刻意摆上0839之资讯? 以无罪推论并不合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6-03 18:37:00
你这两句话意思是表示代他发言噜? 假冒他人罪证确凿无误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06-03 18:37:00
我要代替常山老师完成屎命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6-03 18:38:00
感谢你第三句话补充自婊 假冒他人散布言论无误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06-03 18:38:00
我没有要代他...我是仰慕他...要他学习chx64是假冒板主吗?否则为何任意给人定罪呢?我若要假冒我还会称其常山老师吗?我的答辩在下一篇,chx64敢回文反驳吗?不敢正面回应我的问题,你是否在假冒马英九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6-03 18:52:00
PT版规第五条建议你可以看一下...剩下给版主去判断 你被我搓到自婊尽管跳脚硬凹没关系 呵呵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06-03 18:55:00
呵呵..我要企吃饭了 拜拜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22 09:52:00
本文中并未有明显假冒或伪称他人的证据;而是更近似于以相似ID对另一ID使用者攻诘,本案不成立,另定相似ID使用者管理办法做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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