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ffish (offish)
2015-04-29 14:13:45上面没有人检举这条,但是我自己有疑惑。
当初在订板规的时候,
有考虑过自称善意,但让当事人感受到嘲讽或者威胁的语句,
比方说“路过中正一注意马路,别被坦克车撞死”、“参加大肠花小心被暗杀”,
这些都算在恐吓二字的解释,以目前的板规十二条第三项是管的到的。
.不得恐吓他人,致生损害其财产或危害其安全。
在上面那个案子, Hyuui 将当事人 Fant1408 的心理状况与安全危险作连结,
确实足以让当事人感受到恶意与嘲讽的。
但是由于指涉的是当事人可以主动控制的心理状况,
如果说有可能发生实际危险,让 Fant1408 心生恐惧或感到害怕,
以我的观点来看并不合理。
因为心理状况应该是 Fant1408 的控制范围内,别人无法影响。
如果就我的解释,这就是个板规的漏洞,希望能建议怎样修改规定。
但更可能我的逻辑是错的,希望给予意见。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9 14:22:00哪那么复杂 当版主尽量客观去判 不代表完全没半点主观好吗你觉得该桶就桶 使用者不服要么去信给你 你去跟他辩或安抚觉得自己没本事或是不想管就叫他自己上报小组长哪有什么版规或是法律是完美无瑕的 文字的规范终究是人在用你这个例子要处理很简单 如果要不桶 就说叫芬特大自己检举如果要桶 版主本来就有权做判断 黄士修跟你辩版友也会帮你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5-04-29 18:57:00推c r 另:有恶意的人 会承认自己是恶意吗?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29 20:16:00一楼你有种来当版主啊,以为很容易腻这样就出事,不要上批踢踢就好啦,讲两句就受不了,搞屁啊?像那个chx64随便也爆气骂人废或北七,别人也都活得好好的。你就当那些乱骂人的是x在叫x就好啦,加油喔。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9 20:45:00来了喔 O小姐 楼上提供你一次练习机会了喔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29 21:33:00自己可以点名黄士修,我不能讲chx64啊?这款公民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9 21:41:00叫黄士修来检举我阿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29 21:42:00我看他才懒得鸟你这种公民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9 22:19:00他不检举我也没办法阿 不能怪我 我讲太中肯了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30 14:52:00讲了没人反驳不表示正确或中肯阿....跟xxyxx学的?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30 15:21:00所以黄士修是跟xxyxx学的? 我第一次知道...
楼主:
offish (offish)
2015-04-30 16:05:00当然可以上诉到小组长
作者:
Hyuui (修)
2015-04-30 16:08:00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30 16:15:00板主认证的嘛,我们都知道啊。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30 16:36:00版主判决: 并无故意造成名誉损害 所以你论文要拿出来没?XD伦文拿出来才算实质造谣阿 讲N次了还跳针 XDDD不然你检举我 说你拿不出论文是造谣阿~ 呵呵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30 16:38:00还不是你去吵,板主受不了你才改判决XD其实你跟黄士修同一阵线啊,他也支持电业自由化欸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30 16:40:00你也支持不是吗? 可是我不想要有这种队友耶 呵呵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30 16:42:00没办法,谁叫我们同一阵线XD我支持电业自由化lol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30 16:47:00早说你是反串了 还不承认 呵呵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4-30 16:53:00支持电业自由化,真心不骗,比真金还真。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30 17:05:00讲了半天还是搞不清楚重点在人格,自我感觉超良好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30 17:11:00我也解了半天 论文拿出来就算实质造谣 跳针人格感觉也不错
楼主:
offish (offish)
2015-04-30 18:04:00我想这篇离题很远了,谢谢有提出建议的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