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LFtcAcK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4-28 22:43:06
※ 引述《d86506 (李兰德)》之铭言:
: 1.从此篇文章当中 看不出"秃党"是什么党派 以及所谓的秃党党魁是谁
: 至于 所谓的"理论"后面 不知道出处也没有来源
: 强烈怀疑有捏造 假造公共议题 行情绪发泄之实
: 与板规第一条 与公共议题有关之内容 有违反之疑虑
: 2.纵能从秃党 或者从理论后面的字句 查出是由政治人物 或其他公众人物所发表
: 然而 其戏谑文字 应已足以引起争端
: 并且 连续po两篇文章 同样戏谑且恶意 应该属于违反第十一条
: 四、违规人名称
: jeanvanjohn (尚市长)
首先第一点,板主还没有处理此检举人之前辱骂在下的事情,
照理说此人应该已经因违规被水桶了,那么他怎么还有资格提出检举呢?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所谓"理论",是来自某秃子的脸书:
最近台大(特别是白色学院)发生多起宿舍内的性骚扰事件。厕所与浴室偷拍、摸同寝室
同学的小鸡鸡等。因为层出不穷,宿民们都不堪其扰。但是学校方面又没有办法加派宿监
巡逻,而同学的守望相助机制也无法发动;此外,事后的惩戒等,因为没有证据而抓不到
人。
我根据这个事实,挟著民怨,上校园建言系统,请学校在宿舍的厕所以及浴室、寝室加装
监视器。而且顾虑到学校经费的短缺,我也只请学校在重点宿舍加装,不过因为白色学院
是高级学生集中的学院,所以例外全面加装监视器。
如果觉得"秃子"不够明确,那我可以改成"李姓秃头人士",不知行不行呢?
第三点,本板既然不禁止嘲笑公众人物,那应该也不禁止嘲笑秃头吧?
如果板主觉得不允许这样嘲笑,那么我就把"秃党"改掉,改成指名道姓好了?
最后,还是请板主先处理上一篇我的检举吧。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5-04-28 22:44:00
还没判决之前 我都还有检举的权限如果每篇文章都是随便乱掰 然后被检举 再找文章还有公共讨论的价值吗?秃子是谁? 秃党又是中华民国的哪个政党?公共议题何在? 如果是台大校园 又岂是公共议题?我也不须要你回答我的问题 我只是想提醒板主而已拿一个台大教授在讨论台大校园的文章硬是要说是公共议题讨论 完全违反板规第一条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28 22:50:00
很悲哀的说,ntu并不是.edu,而是.park......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5-04-28 22:51:00
有吗? 文章根本看不出来 脑补就是捏造 假造同样违反板规第一条你转一个 台大校园讨论的脸书 po文在公民板 就是违反板规假造校园议题为公共议题 这脑补不是捏造 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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