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1:30:46一、文章标题
21453 4/28 jeanvanjohn □ [讨论] 秃党又在强辞夺理了。
21454 4/28 jeanvanjohn □ 秃头帮FB与网络霸凌:)
二、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0223242.A.994.html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0224905.A.8DC.html
三、违规事实
第十条
.以脏话、负面或恶意字词,对于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发之言论,足认定
有侮辱之意,贬损他人之人格评价者。
.前项所称之负面、恶意字词,包括废、脑残、低能、弱智、没料等等。
该作者以负面词汇“秃党党魁”、“秃头”指称台大法律系教授 李茂生
违反本版第十条规定。
该文章"在马路上装监视器跟在宿舍厕所装监视器是一样的"
系作者从李茂生4/27 15:24发表于脸书之内容节录而下。
版主不要再乡愿了。
四、违规人名称
jeanvanjohn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8 21:41:00-.- 原来是在讲李茂生喔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4-28 21:48:00人身攻击限当事人
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1:53:00版主,特定人哪来的仅限当事人?当个版你也不管,出言不逊你也不管,你到底要管什么?你这次再自行曲解版规,我会去跟小组长申诉。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28 22:14:00秃头能算负面词汇吗= =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5-04-28 22:17:00如果楼上的说法行得通 那"低能"也不算负面只是只"能力低落"而已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28 22:23:00如果具正常行为能力,却被称为低能。跟外表是秃头被称作秃头,其实蛮不一样的....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5-04-28 22:24:00所谓的公然侮辱 只要有贬低的意味就算了
作者:
arbwen ( )
2015-04-28 22:25:00这条确实有写限当事人 我认为也是没问题的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5-04-28 22:25:00跟诽谤罪 要与事实互相比较 是不一样的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28 22:25:00路人的想法当个参考而已啦,那几篇文我根本没看= =你要用公然侮辱的标准来看,那确实没问题,虽然我不懂秃
作者:
arbwen ( )
2015-04-28 22:27:00不然要是有人骂马 金 朱 平 蔡 唐 等人 不就被水桶了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5-04-28 22:27:00头到底哪里耻辱了,不过确实是有不光彩的意味在那
作者:
arbwen ( )
2015-04-28 22:28:00不过板主呀 个人恩怨废文 是不是该治一治呀?我实在看不出这两篇跟公民版有什么关联 一篇还没分类
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2:59:00马金朱等人是公众人物,可就其行为公评
板规规定,"叫当事人自己来检举"。你去把李茂生叫过来检举吧.
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3:00:00没头没尾,有说秃党?这贬意太强烈了。把版面当个版也是
就跟你说,"经当事人检举",你是看不懂这句话吗?你是李秃头本人吗?叫他有胆就自己过来检举,不要只龟在秃头帮的板面上.
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3:02:00我不是呀。好,当事人检举,是我没看清楚。
楼主:
ca1123 (It ain't over)
2015-04-28 23:04:00留着不行?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