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高捷高铁引进外劳 劳委会先驳后准

楼主: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05-11-07 2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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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国淦/台北报导
劳委会前主委陈菊、职训局局长郭芳煜、条件处处长陈益民(前任
职训局副局长)等人,今天都将接受高雄检调专案小组约谈。据指出
,专案小组要厘清的是高捷二千六百多个及高铁一万二千多个外劳配
额,是如何计算出来?有无“有力人士”居间斡旋。
陈菊虽一再否认有“有力人士”介入。不过,劳委会在九十年五月
十日宣布冻结重大工程引进外劳后,高捷和高铁却能在九十一年及九
十二年申请外劳,劳委会还罕见在九十二年六月另行公告,替两家解
套,其间的确有许多耐人寻味之处。
劳委会在九十年五月冻结重大工程外劳申请的公文上,所列的理由
是,国内营造工人失业率居高不下,“营造业失业者已足以提供重大
建设人力需求,即日停止重大工程申请外劳。”公文明示,五月十日
的认定基准是以“工程主办机关收取工程投标标单期间之始日(如无
工程投标标单期间,以工程合约的订约日认定)”为准。
据了解,九十一年初高铁曾向劳委会申请外劳,劳委会因冻结令在
前,并没有签准,公文摆了许久未处理,高铁也未进一步要求。九十
二年初,高捷则向劳委会申请引进外劳,该案报到职训局时,职训局
幕僚提出“驳”与“准”的甲、乙两方案,报由劳委会政策决定。
据指出,劳委会原本认为冻结条件并未消失,予以驳回,但随后就
出现“压力”,促使政策转折。劳委会随即在九十二年六月廿六日公
告替高捷解套,“九十年五月十日停止重大工程申请外劳,系采不溯
既往原则,对已办理招标及履约的重大工程,不受上开规定影响;政
府签订BOT合约之时间在九十年五月十日以前,得申请聘雇外劳”

高捷于是在九十二年九月再度提出申请,劳委会在十二月核准引进
二千六百八十八人。高铁随即提出外劳申请,劳委会则以信赖利益原
则一体适用,准予高铁外劳申请案。
不过陈菊后来强调,劳委会收到高捷申请案时,为求慎重还由法规
会讨论过,经确认可以准予才放行,行政机关都得依法行事,怎么可
能受到什么压力就乱搞。
【2005/10/31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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