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7-2 蔡季廷 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二 期末

楼主: ts13tomato (ts13tomato)   2019-07-04 16:12:16
课程名称︰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二
课程性质︰政治系大一必修
课程教师︰蔡季廷
开课学院:社会科学院
开课系所︰政治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9/06/19
考试时限(分钟):130分钟(15:30-17:40)
试题 :
A国面临快速的人口平均年龄老化和少子化问题,于是A国总统开始大力推行解决人口永续
发展的三枝箭。第一枝箭是建立“长期照护体系”,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因为慢性及疾病而
需要接受长期照护的人口,可以由国家提照护基金与人力。第二枝箭是建立“公平年金制
度”,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不同性别、阶层与种族的人民,缴交与给付更符合国家财政永续
发展的退休年金。第三枝箭是“包容性就业计画”,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来台结婚的新移
民,能够有更为充分的就业以让新移民们更能在A国安居成家。
在第一枝箭的建立长期照护体系政策下,卫福部设立了多所长期照护学校,以招考培训更
多的长期照护人员。但卫福部在招考资格中规定,仅30岁以下的国民,才可以报考长期照
护学校。本来有志从事长期照护的某甲,因为已经35岁而被拒绝报考。然而,在该报考资
格中又因为前述第三枝箭的“包容性就业计画”政策,而规定新移民40岁以下,均可以报
考长期照护学校。于是乎,某甲前往卫福部抗议,认为卫福部的报告规定是一种年龄与种
族歧视。但卫福部表示,规定30岁以下的国民才能报考,是因为诸多科学报告显示,50%
的A国人到40岁后,比他国人民更容易出现快速衰老的基因,并不适合从事需要大量体力
需求的长期照护工作。
除了上述两个政策所造成的争议外,A国第二支箭的公平年金制度也引起重大争议。新的
国民年金发规定,女性国民每个月必须缴交比男性国民多15%的提拨费用,主要理由是A国
女性比男性平均寿命多了10岁。又,新的国民年金法还规定,每个家庭每年可享有免除3%
的国民年金提拨费用,但免除费用最多不能超过30000元。该法尚进一步规定,为了维持
婚姻与家庭伦理,若不是以血缘、婚姻和收养成立的“家庭”,不能享有免除3%的费用提
拨措施。
请依据我国宪法、大法官解释与宪法学理,回答下列问题:
1.妳/你认为卫福部有关长期照护学校的报考资格限制是否违宪?(25%)
2.妳/你认为新的国民年金法,有关女性应该多缴15%的提拨费用是否违宪?(15%)
3.某乙是生理上的男性,十多年来和其他九个人,都共同住在一栋透天厝中。某乙和这九
个人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十多年还都一起分担透天厝的房屋贷款、轮流做晚饭给
共同生活的其他人、轮流打扫、一起嘴彼此,形成了非常紧密的经济、心理、与社会结合
。此外,在新的国民年金法下,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九个人,无法透过共组法律上的“家庭
”,而享有相关费用优惠措施。若某乙前来寻问妳/你的专业宪法意见时,妳/你会跟他
说国民年金法,有关家庭的优惠措施规定违宪吗?(15%)
4.若某甲和某乙对于题干中的三支箭政策都非常不满,并表示对台湾有强烈的“芒果干”
现象。于是,在向政府陈情无效后,准备号召群众前往行政院集会游行抗议。在申请集
会游行许可时,市政府许可时集会游行附加了一个条件,表示为避免游行队伍影响到部分
医疗院区,因而指定了一个集会游行路线,是必须通过某丙的私人住宅后院,以绕开医疗
院区。同时,又要求某甲和某乙的抗议队伍,在距离医疗院区两公里内,不得使用麦克风
或音响等设施。请问:
(1) 如果某丙的私宅后院,后来长期被政府指定为集会游行绕路区时,可否请求国家赔偿?
(15%)
(2) 假设行政院刚好位在医疗院所两公里内,而市政府上述要求某甲和某乙的抗议队伍,
在距离医疗院区两公里内,不得使用麦克风或音响等设施的规定,有没有侵害到她们的集
会游行权利?(15%)
5.如果所谓的卫道人士某丁表示,看到某乙诉求才是破坏家庭伦理,造成台湾“芒果干”
的败类时,还同时在网络上不同的Line群组网络上贴了几张“男女”“男男”“女女”
“男、女、猴子”间类似性交的照片,并指出这些性交照片中的图像有点模糊的男主角,
在身高、发型、肤色、衣着均与某乙相符。请问,某丁有没有触犯刑法235条之罪,还是
应受到政治性言论自由的保障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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