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捷惊爆首宗松鼠咬人 钻进女乘客长裤内狂咬右脚后膝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8月16日清晨台北捷运板南线发生首宗松鼠咬伤人案,一名女乘客搭乘板南线忠孝新生站
月台候车时,突然遭一只松鼠爬上身并咬伤右脚后膝处,所幸遭咬女子就医后并无大碍,
饲主对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宠物行为深感抱歉、并愿意赔偿就医费用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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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遭松鼠咬伤,捷运警察获报后到场处置。(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北市捷运警察队第三分队警员陈信君、荣联庆当时担服巡逻勤务,接获通报忠孝新生站有
旅客需要协助,陈员等2人到场调阅相关监视器影像后,发现系一名女乘客于该站月台候
车时,突然遭松鼠爬上身并咬伤右脚后膝处,旅客赶紧向台北捷运站务人员求助,造成不
小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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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遭松鼠咬伤,捷运警察获报后到场处置。(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原来该松鼠饲主从忠孝新生站搭乘捷运,因人潮众多,携带装松鼠宠物箱遭到挤压变形产
生空隙变大,致使松鼠逃脱。饲主于列车行驶后才发现松鼠不见,立即搭捷运折返寻找、
所幸顺利将松鼠抓回,这才知道自己饲养的松鼠咬伤其他乘客。
北市捷运警察队呼吁乘客,乘坐大众运输工具,饲主带宠物上车,须遵照台北捷运系统旅
客须知,如携带宠物进入站区或车厢内,务必确认装载器具是否完固,若宠物不慎逃逸,
造成乘客受伤,可能涉嫌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驱使或纵容动物吓人者,处三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刑法》第284条过失伤害罪及负担民事损
害赔偿责任。
捷运警察指出、另依大众捷运法第50条第1项第8款规定“未经许可携带动物进入站区或车
辆内,处新台币一千五百元罚锾”,提醒饲主勿因一时疏忽,造成旅客恐慌,并吃上刑民
事官司,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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