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版本“台北市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捷运车站命名更名或车站站名加注名称作业
要点”,
虽然将站名决定方式定为由当地居民进行iVoting投票,
看似提升民主,
但是对于车站更名的发起方式,只留下“民众纸本连署”这一项。
因此依据法律保留原则,捷运局无权自行发起更名。
先不说有些未完工车站由市府不依公听会建议乱命名,却透过此要点,
将更名过程所需的时间成本不合比例地转嫁给当地民众之情事(对,我就是在说R01站);
就连以前由上而下改过站名的信义安和、南京复兴、大桥头,
如果放到现在,按照新要点,
都必须要当地民众纸本连署达标才能进入更名程序耶!
如果当地民众如果没那个美国时间连署怎么办?
啊就只能摆着烂啊!
毕竟捷运局会说“依法我们没有提出更名的权力”!
把要点修成这样除了以民主之名增加当地民众的负担,
是不是也反映政府机关欲省事卸责的意图?
因此小弟主张:
(1)目前要点中需要由当地民众纸本连署的程序,改成由当地民众由iVoting进行提案与附议
;
(2)同时,捷运局有权力审视该局先前最终决定之站名,将不合理之站名,提出由当地民众
进行iVoting重新命名程序并完成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