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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莺捷运采购评选案媒体转述段委员质疑评选委员家属任职肇源公司仍参与评选之情事,
依采购法并无构成不得遴选为评选委员及应辞职解聘之事由。
【新北市讯】媒体转述段委员质疑评选委员家属任职肇源公司仍参与评选之情事,依采购
法并无构成不得遴选为评选委员及应辞职解聘之事由。
三莺线捷运统包工程采购案评选委员会系由新北市捷运处依据政府采购法之“采购评选委
员会组织准则”第3条规定设置于104年7月7日成立,另新北市捷运处于105年1月改制捷运
局,现任新北市捷运局局长赵绍廉于105年2月到职。本案采购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
员系自工程会专家学者名单数据库中筛选,包含机电类、机械类、轨道类、土木类、交通
运输类等学者专家,经机关首长圈选并征询委员同意后担任,担任时须先签署采购评选委
员切结书,切结评选过程如涉及不法,适用刑法及贪污治罪条例之规定办理,全体评选委
员并同意于招标期间公开名单公开透明,符合工程会现任主委推动最有利标策略。
三莺线统包工程以最有利标方式办理评选,于5月16日评选当日,征询评选委员是否有应
辞职之情形,并经委员表示并无应辞职之情形,另亦征询受评厂商全体出席人员就本案评
选委员是否有不能公正执行职务之情形,受评厂商皆表示本案出席委员无不能公正执行之
情形。
本案得标团队为ANSALDO STS/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共同具名投标
,媒体转述段委员质疑有评选委员家属任职肇源公司仍参与评选之情事,经检视厂商投标
文件及企划书内容,并无构成采购人员伦理准则第7条及采购评选委员须知第6条规定,不
得遴选为委员及应辞职解聘之事由。至于日后若有其他具体事证証明违反法令,将依相关
法令办理。
刊登截止日:2016/07/16
单位: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秘书室 管理人:邱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