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6 19:51:39截自段委员FB
肇源陈老板另一位公子陈伯豪,到现在还是安萨尔多承揽环状线工程专案总监的特助,负
责和台北市捷运局“沟通”。
赵绍廉出身台北市政府捷运局,当过综合规划处处长,和肇源陈老板是旧识。
这次赵绍廉局长主持捷运三莺 的标案,得标的是包括安萨尔多在内的厂商团队。
安萨尔多得标之后,肇源公司不但一定是号志工程的分包厂商;先前提到的肇源小老板陈
伯豪,甚至就是三莺线得标团队的企划案“计划主持人”。
肇源公司有一个干部叫颜熏佐;颜熏佐的父亲叫颜启仁。
这位颜启仁不但刚刚好是台北市政府捷运局的总工程司;竟然也刚刚好是三莺线的评审委
员!
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6 19:52:00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义)
2016-06-16 20:21:00捷运板成了段宜康fb XD? 一个小小下包商要怎么主导工程原po怎么不来分析一下?国内捷运号志安装大多都是您说的这家肇源承揽,但把整个系统推给一家安装商还满屌的 XD
作者: prock901 (游戏次世代) 2016-06-16 20:25:00
对耶~真是个好问题~这个皮包公司怎么这么厉害可以主导这整个工程, 厉害到小老板从自家特助可以晋身为国际标统包工程的计画经理。超强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义)
2016-06-16 20:28:00楼上有挂!?如果这人很弱根本只是来混就快爆挂阿!!!!!!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37:00
投标须知规定,计划经理为A级人员,需至少担任机电计划正副主管6年以上经历
作者: prock901 (游戏次世代) 2016-06-16 20:40:00
强或弱这个不好说。但,以履历来看,没有主导过重大捷运工程的经历却可以得到业主的青睐,的确是强。
http://i.imgur.com/wXMSBZ9.jpg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40:00
这位特助的经历自99-105好像前后刚好但是他是环状线的经历,刚好这个案子至今连车子的影子都没看到知道内情的人就知,环线的机电细设进度严重落后,都感谢中华工程的土建工程工期展延了608天,现在轨床移交A公司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46:00
的里程碑又落后将近300天,让A公司赚到,不仅可以搭便车展延,将来还可以向市政府求偿所以这家公司ㄧ定有什么特异功能,可以在台湾打遍天下无敌手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6-16 20:51:00现在环状线土建进度最慢的不是中华工程管区的吧....??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54:00
但是看履历6年,却是总监的特助,唉!又多一条与投标须知不符的违规事证投标须知规定需为担任计划的正、副主管不是正、副主管的特助?
作者: cutec (sasaki) 2016-06-16 20:57:00
听说环状线的系统整合就是肇源负责的,会不会变成是第二个机场捷运就等著看喽~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58:00
照新北的逻辑,董事长的特助=副董事长?如果朱市长就是要选A厂商,当初就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以统包的程序招标了!直接找A厂商议价就好了,搞不好还可以多省点预算,起码多减个5000万!用在新北的学童营养午餐,还会被感谢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1:46:00我对采购法没那么清楚,想顺便问一下。发现评选作业有足以影响采购公正之违法或不当行为者,应依本法规定不予开标决摽。其涉及违法失职行为者,应依相关规定惩处这边的人员有包含评审委员吗?"假设"前几周碰巧有人买版面,硬是说一些有的没的。然后评选委员开标前印出来发给其他委员看.这个案例该如何处置?公堂之上假设一下应该还好吧?"万一"真的有这种委员怎么办?
作者: prock901 (游戏次世代) 2016-06-16 22:06:00
机场捷运的号志安装也是肇源吗?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5:00
除非评委有清楚的对价关系不法,否则是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6-16 22:16:00还好吧…就像轨道施工台湾就永远那1,2家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7:00
无法针对他们的评选结论,说涉及不法的重点就在不法的对价关系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18:00所以台湾容忍度真高. 低阶公务员变成厂商副总,儿子参与标案然后自己评这种事都可以习以为常.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9:00
民法,儿子与父亲各为独立所以,A厂商就有知未来,并预为聘用的特异功能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1:00那假设"有委员"印报纸然后推销他自己的想法也可以囉?代表他认真准备,比看技术还认真,而且委员各自独立对吧?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22:00
当年拿到环线的决标价,与B厂商只差1100万,这种可能性那么低的都让他遇上了!散发文件的行为不行,但是,他可以在询答厂商时用他的心证影响其他评审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6:00那违反会怎样? 捷运志工+1?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26:00
让他瞩意的厂商,或得加分的效应其他评选委员,可以公开制止但是大部分的评选委员,都是看业主的风向球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9:00会发一张坏宝宝贴纸给他吗?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30:00
不会想得罪人,毕竟出席会不过3000或4000当然以上那些行为,也仅是“疑似”并无违法,还是老话,不法ㄧ定要有对价否则无法成案的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义)
2016-06-16 22:33:00中鼎/神通都没有系统整合能力 一家高级水电商会??上面有人说肇源作系统整合 这是此话当真还是道听涂说?
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6 22:37:00
采购评选委员会审议规则第十四条本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辞职或予以解聘: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亲等以内血亲或姻亲,或同财共居亲属之利益者。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38:00楼上的有那么严重吗?这里是台湾耶~
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6 22:39:00
采购评选委员会审议规则第十四条本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辞职或予以解聘: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54:00
这个好像只是规则,并不是法律何况,规则的落实,还是看主办机关要能撤消机关的决标公告或签约,只有在机关违反采购法,查有实证,由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定,才有法律的强制力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3:13:00所以得验DNA了是吗?会不会有案外案,变成韩剧之类的.
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6 23:34:00
没有罚则的规则但这些评委在广义上全算是公务员,应依采购法上的回避处理
作者: danielchen 2016-06-17 09:55:00
以后车上会有PRADA或是LV的皮革装饰吗?
作者: michael54 2016-06-17 12:51:00
不要闹了,采购法都有规定,有心人要搞烂三莺线!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7 13:04:00
您讲完全正确,但有心人是那些掌握权利的机关而绝对不是这群犬吠火车的乡民!
作者: prock901 (游戏次世代) 2016-06-17 13:34:00
真的。一切不合情,不合理,也不是常理可以理解的合法解释, 如果没有乡民的正义讨论, 我们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险恶龌龊~~唉,这样的人谋不臧,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没有大厂愿意来台湾投标了~
楼主: hayachj (mami) 2016-06-17 16:16:00
纶纶心有所属的大厂还是会投的,以后新北干脆全采限制性招标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