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倒牌了 还能收回继续牌局?

楼主: yuki921 (我原来还留在原地)   2017-08-10 20:42:17
※ 引述《yumi1018 (哪来那么多伪君子)》之铭言:
: ※ 引述《yuki921 (我原来还留在原地)》之铭言:
: 有点绕了,重新回你一篇
: 牌桌上有很多动作是所谓的"便宜行事",为的就是打快一点不要让其他家等
: 这些所谓"便宜行事"的作法,其实不是100%符合规则
: 最简单的例子
: "庄家自己开门补花后喊请补,再所有人补完花之前,直接打出一张"
: 这件事情就是便宜行事,为的是让下家可以直接继续牌局,不用大家等补花
: 先舍再吃其实是差不多的道理
: 但是在桌上有人"便宜行事",而你不是那么认同的时候,应该立即提出意见
: 而不是闷不吭声,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跳出来说
: "按照规则你本来就不能OOXX,我只是不好意思说,所以你现在自行负责"
: 那真的是蒋干画
一、便宜行事基本上可以讨论两个层次:程度轻重、是否对他人权利造成妨碍。
  程度轻微而未影响他人权利时,他人为何有义务要提出意见?
  用乐华夜市来说明,刚开始只有几摊时,有些住户觉得吃喝方便有点好处,
  也未对居住品质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无所谓没意见(闷不吭声)。
  等到出现嘈杂垃圾等问题时,这些当初未”立即提出意见”的住户,
  再跳出来就是在蒋干画?
  给人方便、便宜行事不代表就地合法,不代表其他人因之前不吭声就失权。
二、以实质公平性角度来看:
  1.因为某家先打再摸,变相课予其他家确认他是否完成吃牌的义务,
对其他家公平?就像我前文举的例子该怎么解?
  2.权衡先打三条再吃一条的B,跟欲胡三条的C之间,
  使B负放枪责任,跟使C负包牌责任,孰轻孰重?
  B先打再吃的行为可归责,负放枪责任你觉得不妥;
  那么C胡三条的行为可归责吗?C负包牌责任有比较公平?
  若谓C应该要确认B完成吃牌,
  又回到前面为何必须负担此义务~那先吃再打的意义究竟何在?  
  
: 以上面举的"庄家喊过捕后直接打牌" 这样的便宜行事的情况,会出现的问题是
: 1. 庄家开门,补花,喊过捕,打出东风
: 2. 第二家喊过捕,直接碰东风,打出西风
: 3. 第三家补花,喊过补
: 4. 第四家补花,第四家说我听牌了
: 请问给不给呛migi,甚至第四家补完花,说我要胡单吊东风,给不给算MIGI+胡牌?
前四张喊碰不用钱,
我想应该算是打牌的基本功了~
: 这就是便宜行事可能造成的一些争端
: 当然,你可以跟第四家说,按照规则有人吃碰你就没有MIGI,我管你怎么想
: 那很好,以后就是所有人补完花之前,庄家不准打牌
: 就是大家都不要便宜行事抢快
庄家开门请补已尽义务,理论上没有额外责任要确认是否大家都有补好补满~
或者确认是否有人要呛migi之类的...
就像反过来后面的也没义务去确认前面的是否补对,
庄家打牌后第二家补花,然后第三家发现庄家有花漏补,
这时会判庄家跟第二家一起相吗?没道理~
刚好也呼应旁证原例:胡牌的无义务确认先打牌的是否吃好吃满。
第二家行使补牌权利跟履行过补义务后,类推之,
三四家加上喊碰中断牌局不用受罚的权利,
本例第四家既有权利而怠于行使,应无保护必要~
上述说明,庄家请补后出牌,我不认为是违规(有瑕疵),
所以不太能体会本例跟原例的关联@@
: 回到原来的情况,先舍再吃也是一种便宜行事抢快的做法
: 同样的不是100%c符合规则,同样也会另外造成一些尴尬的情况如原题
: 我自己的想法是,要吃牌而现的搭/打的牌,若是因为被碰走而无法吃
: 那么现的搭/打的牌,就应该被视同"从来没有出现过
: 譬如上家打9万,我现出78万要吃,对家碰走9万
: 本家之后是否可以吃胡69万,应该是可以的
: 因为现出的78万,应该被视为"没有现出来过"
我觉得不妥之处在于:
既然现实客观上已经现出了,资讯已经揭露,
为何要视为"没有现出来过",有种自欺欺人的感觉~
此例仍可吃胡69万,
我的理由是阻却违法:
构成要件行为同样都是现出78万,
但无正当理由时现牌应罚;
有正当理由时(欲吃被碰、被别人弄倒时)
阻却违法(无实质违法性)而不罚~
可以讨论有何不妥。
: 同样的逻辑,先舍的3条,因为一条被碰了,这个3条也应该是没有出现过的牌
: 其它家要如何去胡一张"没有出现过的三条"?
依上开说明,同样的逻辑,
先舍的三条并非"没有出现过",
且先舍再吃此行为系可归责而不得阻却违法,
又其对舍出三条会放枪,应具有预见可能性,
故使其负放枪责任,尚难谓轻重失衡显不相当。
: 我个人绝对同意
: "打到海底的牌不可以收回"
: "打到海底的牌就可以胡"
: 但是那是在完全正常行牌的情况下
: 当有人抢快便宜行事,而其它家默许的情形
: 如果因为这个抢快而发生状况,请协调出公平合理的解法
: 否则请在对方第一次先舍再吃的时候,就请告知不可以这样
是否在对方第一次,即负告知义务,说明如上~
然后我真的不觉得要倒牌的包,会比较公平合理...
或者让可碰牌的操作给不给胡,会比较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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