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倒牌了 还能收回继续牌局?

楼主: yuki921 (我原来还留在原地)   2017-08-10 14:32:18
※ 引述《yumi1018 (哪来那么多伪君子)》之铭言:
: ※ 引述《yuki921 (我原来还留在原地)》之铭言:
: : 是否确属好处,我觉得有待商榷,
: : 如果先舍再吃,其他人却因此须额外负担”确认他吃牌完成不被碰”的义务,
: : 1.附负担还算是好处吗?至少我个人不会想要这样子的”好处”~
: : 2.这样还有加速的效果?遇到有人吃牌,就要等等看他是否确定吃到,
: :  那跟先吃再打有差别吗...
: : 拿我脸书举的例子:
: : A打一条,B似乎想吃打出三条,
: : C摸牌自摸倒牌,然后B说没要吃一条是要摸牌......
: : 所以是C摸牌摸太快这样?
: : 应该要先确认B是否真的要吃、是否吃得到?
: 所以我从来也没有鼓励过 "先舍再吃" 的行为
: 因为太容易造成争议
: 但是不可否认这种行为几乎已经成为惯例
所以像这例子
C是否有义务需要确认B是不是要吃、是不是吃得到?
: : 对
: : 因为有人胡三条~
: : 可以换个角度:
: : 当发生1235而没有4的时候,
: : D胡牌没问题,
: : 那么为什么,当发生4的事件的时候,D就不能胡了?
: : 意思是碰牌的可以有操作空间?借由要不要碰来影响D可不可胡?
: : BC一伙时,C虽然有一条对可以碰一条,
: : 但想说牌不好让搭档B吃牌,然而看到搭档B打三条放枪,
: : 赶快说要碰一条......
: 这就跟"到什么程度不能再碰"的问题一样
: 当B完全完成吃牌(一条)动作的时候,包含捡牌,放好牌搭,舍牌
: 其他人想要碰也不能再碰一条
: 这时候胡三索完全没有问题
B还没完全完成吃牌时,其他家除了要碰一条以外,都不该有动作?
就像前例,甚至假设竞合的情况:
A打一条,B先打三条,此时
A欲胡三条(但应该等?)
C欲摸牌(但应该等?)
D可碰一条(但他还在犹豫)
所以C也不能摸牌、A也不能胡三条?
都要等到B收好一条才能动作?
要是B说三条没事的话再捡一条回来,这...
若C忍不住先去摸牌了,A还是不能胡,倒牌会因为D跳出来碰而有要包的风险?
那么先打再吃对其他家的好处究竟是?
: : 胡VS胡的情况
: : 原则上照轮序是C胡 D没得胡
: : 碰VS碰的情况
: : 原则上照轮序是C碰 D没得碰
: : 这两例都是同位阶行牌权冲突,
: : 不要慢得太夸张就是照轮序处理而已
: 基本上没问题,但是逻辑上这就是矛盾
: 当 "牌落海底就可以胡" 这样的条件,凌驾于其他条件的时候
: 为什么会有C胡D没得胡的问题
: D可不可以说,C你太慢,算过水,三条是我的?
不是很懂何谓"凌驾于其他条件",
拿拦胡来说,胡牌照顺序是原则,
但下家可胡却去摸牌时=>放弃胡牌权利,这时就例外没有拦胡适用
你会觉得拦胡这原则逻辑上有矛盾?
回到"牌落海即可胡"原则,
一条落海即可胡、三条落海即可胡,
两个胡牌权冲突时,例外就回到轮序原则处理,
一条跟三条究竟哪张先落海就谁胡~
有造成如何不公平吗?
至于是否胡太慢,那就是个案判断的问题了,拦胡也是有可能胡太慢~
: : 某X打牌很爱猜牌,每把牌都要猜y听58万齁、z是不是要36条等等等~
: : 我听了觉得危险于是不冲(好处),大家也没特别说什么(默许),
: : 但某次X猜我听47筒之后又吃y打的47筒......
: : 所以因为之前默许,不管之后他再怎么猜,我也不能拿规则出来
: : 点他喊牌不能吃碰胡?
: 这种从一开始就应该点他喊牌了
: 这不违背我一开始说的
: 当有人在牌桌上做出"不是很合乎规矩"的行为时
: 其他家默不吭声,那么出问题时就请巴结一点
: 不然就是该家一开始喊牌时就该制止
制止他人违规或说有瑕疵的行为,难道也是一种义务吗?
因为一开始没制止,所以之后就不能再制止,我真的不太懂这因果,
莫非他还可以主张信赖保护orz...
: -
: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
: 平时不教,有没有问题? 没有
: 犯法就杀,有没有问题? 没有
: 那为什么不教而杀,谓之虐
: 差不多的意思
研究所有修过一门儒家政治思想,本身也蛮有兴趣的~
不教而杀可以拆成两部分来讨论,
一)行为人不知道该行为违规或说有瑕疵:
原例中B不知道先打三条是违规或有瑕疵吗?
二)行为人不知道该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原例中B不知道打三条可能会被胡吗?
所以我觉得用不教而杀,套用在这里颇怪~
或者顺便讨论一下刑法,
关于违法性错误:
消极不认识自己行为为法律所不许
积极误认自己行为为法律所许
你会觉得只要该当这两种态样,所以就应该要免罚吗?
更何况B是能主张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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