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一届周梦蝶诗奖(01/31)

楼主: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6-11-08 22:03:54
一切以官方为准。
第一届周梦蝶诗奖征文办法
一、 宗旨:发扬已故诗人周梦蝶其人其诗之精神,鼓励现代诗创作与评论。
二、 征文对象:凡华文现代诗创作、评论者均可参加。
三、 征文类别:
(一) 创作类:尚未结集出版之优秀现代诗作品(40 首以上,
每首最多以 40 行为限;年龄限制40 岁以下)。
(二) 评论类:三年内(103 年 2 月 1 日起)现代诗领域之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四、 奖额与奖金:
(一) 创作类:一至三名,每名新台币 10 至 13 万元整。
(二) 评论类:一至三名,每名新台币 10 至 12 万元整。
(确切名额及金额视征件作品水准,并经评审委员会建议,由学会理事会议讨论决定之。

五、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 月 31 日止(以邮戳为凭)。
六、 得奖公告:106 年 4 月下旬。
七、 颁奖: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
八、 评选程序:
(一) 本会收件后立即编号,采初审、复审、决审三阶段进行。
(二) 进入复审作品,将公告于学会 FB 粉丝专页(“中华民国周梦蝶诗奖学会”:
https://www.facebook.com/zhougong19201230/),并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 各征文类别之评审委员皆由学会理事会开会遴选,聘请诗人及专家学者担任之。
(四) 若评审委员会认为无符合获奖标准者,得由委员会以全数通过方式主动甄选获奖
者;但仍需经过学会理事会会议出席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始能确定获
奖名单。
(五) 为维持本诗奖之水准,各类决选入围作品,如评审委员认定未达标准,送交理事
会表决同意后,名额得以从缺。
九、 投稿注意事项:
(一)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一份,连同作品纸本 1 式 3 份、word 档光盘 1 张,邮寄或
亲交至“820高雄市苓雅区和平一路 116 号 中华民国周梦蝶诗奖学会收”。
信封请注明“第一届周梦蝶诗奖征文稿件”及类别。
(二) 报名表如下,可自行至学会 FB 粉丝专页网站下载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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