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桐花文学奖散文“再”爆抄袭

楼主: o9714540 (憨蛋掉东西)   2016-09-19 00:07:37
(代PO)
近日发现该作品(2013第4届桐花文学奖一般类散文组优等奖【坡陡路长】/陈文伟)抄
袭后,看了一下此板先前的PO文,发现桐花文学奖在2011年的散文首奖(油桐树下的猪/
张晓惠)就曾被指出有抄袭嫌疑,听友人说对方告知主办单位后,对方选择无声处理,完
全没有任何动作。
但这次陈文伟这篇可说抄得更夸张了,而且时间更近(2013),只是说他是抄自己的
作品(2011第六届怀恩文学奖社会组优胜/陡坡)。
这两篇(坡陡路长/陡坡)不仅题目相像,内文更有将近1000字是完全相同,似乎只
是将原本稿子加上客家文化的背景就再次投稿,有些段落连顺序、语句都是一模模一样样
。本以为可能是作者并不知道征文规定,但搜寻了一下,该作者是文学奖常胜军,“应该
”是不会不知道吧?只是说,抄得如此明显,是已经有人检举过然后被选择无声处理吗?
2011第六届怀恩文学奖社会组优胜/陡坡:http://udn.com/news/story/7347/490959
2013第4届桐花文学奖一般类散文组优等奖【坡陡路长】:
http://tung.hakka.gov.tw/0000042/article-0003227?lang=1
相同段落、字句:
每每经过这段爬坡道…偏卡在从出口匝道一路回堵的车阵当中动弹不得,看着多少争道抢
先的车辆专走旁门左道却是横行无阻,非但心痒难耐…不甘坐困的记忆,就会越过蜿蜒攀
附的长蛇,四下寻觅那台多年前频频于此往返的车影……
每个周日清晨,发财车便抱病从坡底气喘吁吁攀爬,穿过重雾深锁一如当时你和父亲都看
不清自身前途的茫然道路,满载一车沉重的铁管桌椅和一家温饱的托付,希冀能赶搭上那
时正方兴未艾的木雕风潮。从小所见,总是蜡著头、西装革履的父亲,受到“十信案”的
牵连,苦拼苦熬多年才擦亮的金饭碗,不但随着信合社被合库接管而变质碎裂,倾囊历来
积蓄外,还不得不卖掉市区华厦以偿付身为分行经理因联名借贷所揹负的债务。
“你哪会彼‘条直’啦?就算债主欲追究,厝甲其他财产随便找人过户转名就好啊!何况
,又不是你借、你用的,干嘛还?”你听见几位有见地的叔伯姑姑如此责骂。父亲沉默许
久,才回了句:
“欠人ㄟ袂吃袂困啦!”
那年,你大二。以为什么都懂,也深深觉得亲戚们言之有理。父亲太迂了。
夹杂在基隆路辛亥路口雨后春笋般的西瓜摊贩车之间,出没在健康路空军总部或深坑一带
新兴的山居住宅区,贩售三折式躺椅、折叠沙滩椅和全套休闲家俱。从一呼百诺到鞠躬哈
腰揽客跑警察,柔软身段依然撑持起老幼八口之家;生计担子从指间轻摇的笔杆摇身成肩
头一箱箱三十几公斤铁打的沉重,未曾压垮意志,却压榨出如雨汗水蚀刻出灰白乱发下的
一道道风迹霜痕。你才开口,休学的念头即遭父亲暴怒厉声粉碎。唯一能做的,就只有课
后帮忙送货、收摊,和每个假日陪着跑这一趟山城。
台 13线通往三义市区的某处路口…遮挡不住烈日当空荼毒或是寒风刺身砭骨,父亲总
佝偻著身躯频向疾驶而过的轿车挥手示意、朗声吆喝。一有车子停下,马上小跑步趋近,
涎著脸,口沫横飞地自吹自擂甚至夸张地比手画脚,
一旁的你只会冷眼旁观,非但帮不上忙,对于父亲不惜老脸、不嫌聒噪、也无所谓于“奥
客”的冷嘲热讽而在你脸上一再显露出的不屑神色,更是毒过骄阳利逾尖刃,
你迫于无奈才开始学着帮忙招呼。
从颠峰遽然摔落谷底却得立刻“改头换面”爬起再战的父亲,
迥然不同于发财车一路上的“怨声载道”或“自暴自弃”,那段爬坡日子的身乏体劳、百
转千回的心路历程、以及看尽看破的人情世态,父亲从无只字诉苦词组埋怨。
作者: litt1ewind (litt1ewind)   2016-09-20 00:31:00
真心觉得地方文学奖和什么文化局出版品可以废止了...
作者: SMsing (阿信)   2016-09-22 23:28:00
这文风真的好到可以拿这么多奖嘛?
作者: bcae (工诗学剑的男孩)   2016-09-23 06:54:00
不知道这是评审问题 还是文学奖问题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6-09-23 23:59:00
推!
作者: chuck158207 (Chuck)   2016-09-24 17:30:00
回二楼:因为参赛者普遍的平均水准很差啊比赛只要击倒对手就会赢了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25 11:06:00
回楼上,我就很纳闷这一点,上月公布的角川轻小说征文,只征出一人仍从缺,可是我不相信那么多稿件选不出一名呀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5 21:08:00
错,是套路问题
作者: chuck158207 (Chuck)   2016-09-26 22:43:00
轻小说我不熟,但一般的文学奖参赛者平均水准很差的不然为什么每年都会有“奖棍”?用棒球的比喻来说,就是低阶联盟程度差,所以有一个稍微厉害的就可以横扫,同时兼任第四棒王牌投手。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6 22:58:00
楼上有拿过文学奖了吗又或者说你参加过了?或者是看过所有参赛作品了?有时候我都觉得文人相轻是最可怕的一件事
作者: nrefder ( )   2016-09-26 23:47:00
噗,c大就当过评审阿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27 04:34:00
的确是文人相轻,被小网友newyork2000小看了 XDD
作者: chuck158207 (Chuck)   2016-09-27 10:22:00
我补充一下,其实我讲的现象不能怪参赛者,只是如实反映我们的语文教育很差,以及很多创作者追求神秘的灵思、轻忽基本功所造成的。当一个新人想学写作,结果每个作家都在告诉他虚无缥缈的东西时,大家学不好也是当然的。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8 11:08:00
原来当过评审在某些人眼里就是大网友来着,真是让人明白了,有些人会趋炎附势的现象。那你也可以称我大网友了。笑。i网友,请问你也是大吗?真是可笑。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29 04:18:00
小小看不出来newyork2000的发言除了奇怪的道德建议以外还剩啥? QQ不要脑羞嘛,我也来丢个断言来让你有机会攻击好惹 ^^在桐花文学奖的自我抄袭,真的是不道德的吗?或者这样问,写作者重复利用自己的技法、概念、文字,是不道德的吗?如果只是“评审跟读者的感情受到伤害”,那不就像是散文虚构与否等级的道德问题了?要我说的话,我觉得陈文伟作为一个创作者根本没有错(newyork2000 可以开始囉,小小准备好被鞭惹 ><)(小小需要newyork2000正气凛然的发言来涤洗脏脏的灵魂)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9 07:36:00
i网友, 脑羞的恐怕是你喔不用模糊焦点,你自己先回答自己的问题长篇大论一番,我们再来讨论。若要说道德的话评审的道德就是保密, 也不会 在网络上批评谁写的好差或是参赛者好差这些事情。 如果是专业的评审会知道这些事情都很主观。对了,自我抄袭在法律定义上是没有办法办他的。至于道德瑕疵上面见仁见智。否则也不会出这篇文章囉。 你认为他没有错,我认为他有错。 一个人的风格固定没错,但不代表他可以在比赛中抄以前的得奖作品来参赛。但除此以外的文学奖,我总觉得啊,现在文学奖被贬低成这样子, 堂堂正正得奖的人变奖棍,还要担心被泼污水, 说是因为其他人太烂的关系之类的或者是奖棍实在是可怜。只是这些批评的人几个参赛得了奖?究竟是参赛没得奖?还是没有参赛八卦闲聊罢了?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29 08:38:00
结果你还是打自己的脸回应我了嘛,是不是发现我才是把主题拉回来的人呢?好开心 ^^你说“认为他有错”,所以到底错在哪?不要害羞说出来~虽然一直没头没尾用的高姿态断言看起来很牛逼,但是解释清楚脉络的你会更有魅力喔 ^^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29 10:04:00
和气生财...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9 11:20:00
哈哈哈哈哈,i大的洋洋得意让我失笑。一开始以大小论人的文人相轻姿态已让人知道你是如何的人。再接再厉吧,但别把文人风骨与风度给丢到脑后了。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29 11:27:00
小小才没有文人的风骨呢,跟豪气干云的大大差远惹 QQ小小一开始也不知道大大对大小这么敏感 QAQ啊,还是在等大大的脉络解释喔,诚心等候!!!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29 18:23:00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道不同不相为谋, 要人家跟你讲话你要问问你是什么心态。相濡以沫,不如两忘于江湖来的好喔, 何必为难你自己呢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02:03:00
newyork2000不行喔,网络不是神坛,丢断言却没法解释,那不就只是想神秘化自己而已?网友们值得更好的留言^^to o9714540: 但局部重用的作品也不等于原作啊,人类跟苍蝇的基因有9x%相同,人也不等于苍蝇不是吗?是说啊那个,我到刚才才发现o9714540是“代po”跟“代回”。我很好奇,o9714540你自己对这件事情难道没有判断的自信吗?难道你自己没有思考跟判断,就决定“代po”了吗?o9714540你要知道,抄袭对一个创作者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指责,而你“代po”的文本里把创作者的争议行为跟抄袭直接类比。你不要以为可以完全把发言责任推给那个隐形的“原po”,是你决定代po还是他要求你代po的如果是后者,你被要求代po,那fine,让我们知道原出处,我们可以在那里更有效率的进行讨论。如果是前者,你自己主动的,那就不要把责任都推给上游,解释你自己的想法。这应该是很基本的原则。我假定大家的发文动机都是良善的,所以我不打算为难你,只是希望你能负起发文者的责任。但如果我发现你们是用发黑函赌一发的心态来面对这件事,那我会用我的方式升高冲突层级,说的话保证会比现在难听十倍。
作者: newyork2000   2016-09-30 07:54:00
你想谈的我没兴趣,我谈的你出言讽刺,不觉得有需要与你聊,就这么简单。 就如同你们断言别人的文章一定是写得差一样。不过你刚才说原PO的这番话非常的有趣。 我也赞同这个不能用抄袭这两个字定义,自己抄自己算什么呢?这件事情我在上面 说过了在法律上是没有办他的,这件事若调色盘只是会让人家看到 一个投机取巧的人,绝对是道德瑕疵。每届的评审与承办人员都不一样所以根本也不会有人发现这事。我也蛮好奇为什么所有的主办单位对这件事情的话无动于衷。不过这个文坛很多比这样更严重的人,规避法律限制抄袭他人, 还拼命大声喊冤纠众攻击原作的人,那才是真让人倒尽胃口。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08:24:00
newyork2000 像这样好好说清楚就对了,棒棒 ^^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09:03:00
自己挪用自己的作品是不犯法,但得奖作品的著作权还全部在自己身上吗@@?(提问)好比某作者在a出版社出书,将自己的作品内容原样挪了一段到新作品上,让B出版社出版,这样有损害商业利益了吧?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09:29:00
这要看合约怎么签,但一般正派的出版社跟文学奖会尊重作者的著作权。不过这个假想情境是个新支线,结论也不能逆推回来。可以确定光是“重用自己作品”的出版物就有许多先例。在出版物的情境这几乎可以说绝对不是问题,但在文学奖的场合“部份重用”自己的文字可能就比较暧昧。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1:29:00
情节重现可能没什么问题,可是词句原封不动应该有瑕疵吧@@?我曾经看过奖项(我也忘了是什么奖,此条一出很多人抗议),参赛者得奖作品著作权与官方共享,这样不就跟出版社案例很雷同?不过说到底,于法无据,更多是道德瑕疵吧?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1:31:00
对,这“可能”有道德瑕疵,但为什么都没人能讲清楚到是什么瑕疵?现在我们就管法律去死吧,完全只关注道德就好。抄自己的文本,重复得奖,具体来说的不道德之处在哪?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2:24:00
唔,现在多数比赛办法都强调作品不得曾公开发表(有的甚至特别注明连部分也不可),我拿得奖作品部分来写一篇新的,不就跟办法牴触?你明知道规定却窜钻漏洞,不是道德瑕疵吗?或是有其他更贴切的形容?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2:37:00
对,这就是我要的。有没有发现一样是道德瑕疵,但本质改变了?照这个逻辑走下去的话,我们可以质疑的应该是作者违反作品应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则(而这个规定的本质可能牵扯到的是竞赛的匿名公平性)但你会发现这个东西的道德瑕疵跟抄袭根本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如果不考虑匿名公平性的话,我们如果将只有部份重复的文本视为全新的文本的话,它其实并没有公开发表过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3:05:00
这位大大你也回太快 囧 诚我上述,现在办法甚至针对部分发表都有明文规定,短篇小说字数3000~10000,拿其中五百字难道不多吗?而且除了我可能不够精确的道德瑕疵一词,一旦牵扯到匿名性等等,更是难以界定。 不过说到底,有能力写出得奖文章的何苦又要挪用自己的作品?至于您说的可视作全新文本,问题是有些文章的精华就在部分,我将之抽出再来前后填空,就能当作新文章吗?好比背影,如果朱重新诠释前面儿子的心情,再将父亲背影与橘子那段挪用,他可视作全新文本吗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3:08:00
喔喔抱歉打断 XD对啊,你这个说到底,我就看做是对文学终极价值的追求。如果今天是这个作者的意图是追求那个段落的完美应用呢?他只是放不下自己曾写过的文字,打算发挥其所有潜力,这样的话不也是对文学的追求吗?(当然事实可能根本不是这样子)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3:12:00
您没打断我啦,我只是很敬佩您的速度 囧 可是说真的文学的崇高真的是我们该捍卫的呀...您说的那个状况,如果是转变成情节的重复,剧情的再造,那可以另当别论,但连修辞都原封不动,实在难以视作文学的追求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3:13:00
我的重点在于,根本不应该拿抄袭来类比这个事件,这是完全不同的事件(是说原封不动是不是一种追求真的很难说 XD)再来对于部份抽换比例跟是否是全新文本,这个问题倒真的不太重要。我们来想更贱一点的场景。假设今天,那一千字里有针对部份字词做更换,内容87%像,只是表面的词有做一点点抽换。这难道就可以通过你们(?)的道德警铃了吗?如果还是无法通过,那重点就不再是“原封不动”了如果认同我上面这句,接下来就可以谈匿名公平性的部份(先去买饮料)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3:45:00
如果你但就抄袭,我想我们应该认知一致,我不觉得这是抄袭,除非作者有多名独立人格每一个都还有公民权了(致命id吗XD)至于比例原则,这就跟什么米粉要因为成分改名一样,那个%数难以斟酌。但我还是认为一个创作者应该不断追求,而不是拿旧套路骗新观众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4:02:00
最后这个原则我也同意,但这样就不是罪恶了,我们顶多只能厌弃这个创作者,而不是指称他有罪那如果只是这种程度的话,这篇文也没必要po了啊,反正他又不红......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09-30 14:18:00
也是,不过要深究罪恶就太哲学范畴。不过至少有这位我不熟的作者让文学奖版冒出好多人(啜泣。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09-30 17:15:00
有人连这种程度的文也po,感觉笨蛋有自我复制的倾向,让我觉得好焦虑......接下来就看o9714540要不要证明自己有脑了
作者: lw5575   2016-09-30 21:35:00
问题不在 著作权的“重制”或“改作”而是违反简章里规范的 不得公开发表吧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10-01 03:20:00
来,你先想想,这条规章的用意是什么?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10-01 07:50:00
用意...匿名性?
作者: icycandle (两栖作战太空鼠)   2016-10-01 09:49:00
对,竞赛层面上,匿名性避免评审有不公平的给奖情事如果匿名性被打破了,评审可能有正面或者负面的反应,如果以为解除匿名性的文本就一定占了大便宜,那也太天真。往最恶意的角度去想,如果参赛者是打算暴露自己的身份来直接靠关系获得优势。那也必需要是评审阵容中有存在共犯的情况之下才能达到的。文学奖的历史上真的存在意识到是自己后辈就给奖的糟糕评审先例。但那些获奖文本也不需要依靠“重复内容”这种拙劣的手段。要辨认自己学生的文风跟关注议题是太容易的事。所以一旦发生类似的情况,应当负起道德责任的不应该是获奖者,而必须包含活动主办方,还有给奖评审。因为这是“竞赛公平性”的道德问题。而不是得奖者作为创作者的道德问题。这跟被指称“抄袭”的严重性天差地别。btw,让我觉得恶心的,是发文者刻意混淆这两者的概念还有装死到现在的原po跟代po完全不管手段适切与否的猎巫行动是不是很爽啊?^^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6-10-01 12:01:00
我觉得主办方的道德问题在于如果知道文章谁写以及犯规下仍给予奖项(所谓共犯结构),如果主办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我觉得不算。唔...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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