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经] 《五戒相经笺要》第二十六集

楼主: nmamtb (南无阿弥陀佛)   2022-04-29 20:26:31
五戒相经笺要  悟道法师主讲  (第二十六集)  2009/9/30  中国山东省海岛
金山寺  档名:WD11-003-0026
  《五戒相经笺要》。网络佛学院的同学大家好,阿弥陀佛!请放掌。上一次我们学习
到盗戒:
  经【复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
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
  上一次我们讲到,‘复有五种取他重物’,也是同样犯不可悔罪。“五种”就是五种
不同的方式,五种不同方式盗取他人贵重的财物。第一种‘苦切取’,“苦切”是装成很
痛苦、很可怜、很恳切的样子,用这种方式去骗取别人的财物。这种骗取也是偷盗,他是
用这样的方法手段去盗取别人的财物。苦切取这些方面,在现前社会上也很多,装病的,
装得很可怜的,让人家同情,把财物就送给他。上一次跟大家讲了一个例子。
  在我们现在,我在台湾的时候,在景美华藏图书馆附近有一个菜市场,每一次到菜市
场去,总会看到一些断手断脚的人,爬在地上(用爬的),有的四肢被断掉,在卖香、卖
口香糖,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都是用一种怜悯、同情心向他买东西。听说这些人是有个
集团的,有这个集团都是干坏事的,把人家小孩子拐跑,把他四肢断掉,然后每一天都开
车子,固定把这些人送到哪个定点,要他们去卖东西;时间到了,这个车子再去一个一个
接回去,住一个地方。我听说有这么一个集团,专门在干这种事情的。在大陆上,我还没
有碰到过,但是碰到过其他方式的。
  有一次马来西亚古晋净宗学会的同修,他们组团招待我来参加大陆旅游,到了上海,
晚上去参观上海滩。上海滩人很多,就有一个妇女抱着一个小孩子,看起来就是很可怜,
她很穷、没有工作,就跑来找我。我看到她都讲得这么可怜了,身上有一张五十块人民币
就送给她。后来跟了十几个抱小孩子的。我说刚才只看到一个,现在怎么这么多?一个一
个出现。后来我才知道是骗人的,不是真的,真的不会一下子在我的身边,怎么陆陆续续
出现那么多,都是抱着小孩子的。第二次来的是一个男的,抱着一个小孩子,那个时候我
才知道上当受骗。不过第一个来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点数了,只是看到她都讲到这么可
怜,她都开得了口了,又向我这个出家人要,那就给你。想不到她去通知他们的伙伴,一
个一个来,排队了。有专门集团在干这个事情。
  过去我听说有一个新闻,是发生在台湾的事情。有一个小孩子被抱走、失踪了,家人
去警察局报案,报失踪好几年都没找到。有一天,他母亲到行天宫;台北市民权东路有个
行天宫,行天宫是拜关公的,香火非常鼎盛,有一些疑难杂症就去请关公帮忙,他也能帮
忙。我小时候,我母亲常常带我到行天宫去,有一些病就去求香灰,就是包一点香灰,回
家冲泡开水,不用吃药就好了。这个孩子的母亲有一天就去行天宫上香,大概有感应,她
就看到有一个小孩子很面熟,但是那个小孩子现在已经不会说话了;小孩子看到他母亲,
一直看着她,一直看着她。后来她才想到她失踪多年的小孩子,发现她这个小孩子已经变
哑巴,就是被拐跑之后把他弄变成哑巴。变成哑巴,然后再送到人很多的地方,像行天宫
这个庙,信众很多、香火很盛,送到那个地方,博取人家的同情,送他钱。像这一类的,
就是此地讲的苦切取,装得很可怜,实际上都不是真的,这是一类。
  第二类,‘轻慢取’。“轻慢”大部分都是用一种势力,比如说当官的,人家拜托他
办事,他不理会他,你红包没有送来,贿赂没有送来,我这个章就是不盖,你事情就不能
办,逼得别人不得不送红包。送这个红包,他不是心甘情愿送的,不得已的,不能不送,
无可奈何的。这一类就属于轻慢取,轻视、怠慢,不尊重人民;或者在社会上有势力、有
地位的人,用他的势力威胁利诱,去夺取人家的财物,这一类都属于轻慢取,用他的势力

  第三类,‘诈称他名字取’。用别人的名义,来骗取他人的财物,这个叫“诈称”。
上一次也跟大家报告,我自己年轻时候亲身经历过的一桩事情,但是这一桩事情引申的方
面非常之多,就是冒用别人的名义,去骗取财物的。这个在现前社会上也很多,在我们佛
门也不例外。比如说,有一些人去给人家化缘,说他要盖庙,要做什么什么功德,拿个缘
簿到处化缘。他到底是真的盖庙还是假的,捐钱的人也不会去调查,这个事情就不得而知
了,因此有一些人用这种方式去骗钱的,或者他说他要印经。过去在台湾也有听说过这么
一桩事情,但是这个事情我们也没有进一步去查证,有听说过。现在报纸上也登很多印经
的广告;过去我们净老和尚提倡印经,那个时候还没有看到报纸登广告要印经的。后来印
经流通很广,大概有一些人觉得说,这个生意满好做的,他就在报纸登广告,登的很大篇
,他也印什么经,欢迎捐献。捐了之后他有没有印?有印。他怎么印?他不像我们,说印
一万就一万,他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收了印一万本的钱,他印一千本。他也印了,不是没
印,但是另外九千本的钱就归他,也有这一类的。
  最近在《学佛答问》也听到,也有人利用我们净老教授的名义去化缘的。所以我们净
老教授在《学佛答问》这个节目都有做了说明,在电脑网络上也做了声明,他绝对没有委
托任何人代替他去化缘,绝对没这个事情。他在讲经的当中,把印光祖师一生的做法来提
倡、来说明,教我们效法祖师这个做法,是劝大家自己去修,你自己觉得这是好事,你自
己可以去做。是劝大家去修,不是跟大家化缘,更没有委托什么人帮他去化缘,绝对没有
这个事情。另外还有人跟净老教授照相合影,还有请净老教授写墨宝送给他的,他就拿这
个去到处要人家恭敬供养。在《学佛答问》也有人问到这个问题,净老教授的回答是,他
写字送给他、跟他照个相,他并没有叫他拿这个去要人家对他恭敬供养。你说人家要求跟
他照个相,刚好有那个机会,你不跟他照,人家不说你架子很大吗?有时候有一些人他很
恳切的要求写个字,刚好有这个时间、有这个机会就写个字跟他结结缘,这个也是常事。
这个只是针对他个人的结缘,并不是咐托他什么事情、什么任务,这个要辨别清楚。凡是
利用他人这种名义,取得名闻利养,这都属于第三条,“诈称他名字取”,属于这一条。
  ‘四者、强夺取’。“强夺取”就是强取豪夺,用他的势力,强硬的夺取他人的财物
,一般讲用武力、用逼迫的,或者用他的势力,强取豪夺,这一类的叫强夺取。
  ‘五者、受寄取’。“受寄取”这一条,是接受别人委托,寄放财物,把别人寄放的
财物把它占为己有,这一类就叫受寄取。也有这种情况,比如说别人委托他保管一些动产
、不动产,这些财物(比如说金子)寄放在他这个地方。他是寄放的,但是到最后就被他
盗取了,他不还了,盗取了,这一类属于受寄取。这个事情也很多,受寄取在现前社会上
,也有一些不同的方式,除了委托寄人财物,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方式的,有类似的。
  过去在台湾,民间很流行互助会,互助会常常被倒会,倒了钱借给人家,你就要不回
来。互助会现在可能还有,在过去是非常普遍的。比如说十个人,我们有一个会首,会首
要用钱,他不到银行去借钱,因为向银行借钱,事情是很麻烦的,你要有实物的,让他抵
押,他才肯把钱借给你,而且还要算利息。所以一般民间有缺钱用,都是透过这种互助会
的方式。当会首的人要负责去开标、标会,时间到了,一个月标一次,开标,他去召集这
些会员。比如说他这个会是一个月一万块,就是一个人一万块,他找十个人就十万块。如
果他大概缺十万块,他就找十个人,一个人第一个月付一万块。第一个月付这个一万块是
没有利息的,这个月是借给会首的;到第二个月,就按照几个会员,比如十个人,分做十
个月,下个月就开标了。会员要用钱,你就要付利息,标的利息高的人,他得标。比如说
这个会是一万块的,大家写一个字条卷起来,一个写一千块的,一个写九百,一个写八百
,打开之后谁得标?写一千块的得标。一千块得标这个人,这个月大家钱收起来就给他了
,收多少呢?一个人收九千块。但是会首一定要付一万块的,因为他没有利息。他十万块
第一个月拿去了,但第二个月他要再付一万块出来,就是十个月分摊还,但是他要还一万
块,因为他没有利息。会员他们有利息的,没有得标的人他就付钱,付钱,他赚利息,等
于钱借给人家用,赚利息。这是民间互助会这种方式。
  这种互助会常常被倒会,倒会,不是会首倒了,就是会员倒了,会员倒了,会首赔不
起,他就跟着倒。我们家、我母亲就被人家倒了好几个,倒到最后自己也不行了。这一类
就属于受寄取,属于这个范围。有的人真的是周转不灵,不是恶性的倒闭;有的人是恶意
的,他故意要倒闭的,恶性倒闭的也有。恶性倒闭的就犯了偷盗戒,如果不是恶性的,还
是有一些罪过,但是没有那么重。你故意要去倒人家的,要去算计人家的,这个就是盗。
所以,还有这五种取他重物,犯了不可悔罪。我们接着再看下面经文:
  经【重物者。若五钱。若值五钱物。犯不可悔。】
  这一段再给我们解释什么叫重物,五钱就是重物了。如果这个东西,偷盗价值五钱的
物品就犯不可悔。好,我们看《笺》:
  笺【此正释五钱以上。皆名为重物也。不论何物。但使本处价值八分银子。取离处时
。即犯不可悔罪。】
  这一段经文是给我们再解释,五钱以上都名为重物。贵重的物品,值五钱,‘不论何
物’,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它的价值达到五钱。‘但使本处价值八分银子’,“本处”就
是当时当地,在蕅益祖师那个时代,明末清初的时候,价值是八分银子。这个我们可以再
考证,当时八分银子,我们现前大概值多少钱。当然,你要算到跟经上讲的完全百分之百
符合,我看也没把握,只能算个大概,因此这个五钱,有多种说法。那么判定结罪,也很
难拿捏到非常准确,所以这一条是比较细的。因此弘一大师跟我们讲,盗戒的戒相一定要
搞得很清楚,再受这一条戒。所以弘一大师讲,盗戒这一条,他都没什么把握。但是我们
记住一个原则,这个是讲犯了这个戒,“值五钱”,我们总是宁愿多算一点,不要少算。
多算一点,我们没有超过,不犯不可悔;如果少算,常常犯了不可悔,自己也不知道。所
以这个五钱,如果折合现在的价钱,我们可以定高一点,这样就比较保险。比如说昨天跟
大家讲的,大概人民币三百,我们定这样,就比较保险一点。或者你要价钱再定更低一点
,大概两百五,那是最好的,你偷盗不要超过两百五,就不会犯不可悔了;定的愈低愈好
,如果定到两百,那就再好不过了。你不要定个三千五千、十万八万的,常常犯了不可悔
,自己也不知道,以为我没有犯不可悔罪。所以宁愿定的低一点,标准提高一点,这样我
们持这个戒就比较有把握。
  ‘取离本处’就是你夺取物品,离就是把它移动,离开原来放这个财物的原地,就犯
了不可悔罪。这是讲你偷盗要偷盗多少价值的就犯不可悔,就是五钱。我们现在暂定人民
币两百,你就犯了不可悔。接着我们再看下面这个经文:
  经【若居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若选择已。
取离本处。值五钱者。犯不可悔。】
  《笺》里面给我们讲:
  笺【未具六缘。得方便罪。】
  这个是可悔罪。‘若居士知他有五宝’,“五宝”在《笺》里面有注解:
  笺【五宝。即五金。】
  这个五金不是我们现在讲的五金行,这个五金讲的是比较贵重的,就是:
  笺【所谓金银铜铁锡也。似者。像也。以金银等作诸器具。名为似宝。若未成器诸金
银等。名为生宝。故云生像金银宝物。谓。一者生金银宝物。二者像金银宝物也。或云七
宝。准例可知。】
  五金,在《笺》里面给我们讲,‘所谓金、银、铜、铁、锡也’,称为五宝。经文讲
“若似五宝”,《笺》给我们解释“似”这个字,相似的似,“似”就是“像”的意思,
相像、很像,这是似的意思。似就是‘以金银等作诸器具,名为似宝’,就是你把金银打
造成各种器具,像现在银楼、卖珠宝的珠宝店,他把金银这些都打造成器具了,打造成器
具就叫做似宝,相似的似,似宝。‘若未成器诸金银等,名为生宝’,“未成器”就是金
银才挖出来,它还没有做成各种器具的样子。比如说我们现在,金银做戒指的,做项链的
,做手环的、耳环的,各种器具,那当然也可以做一尊佛像。
  二OO五年我到纽约去,香港有一个居士,他在纽约唐人街,开了两家珠宝店,他带
我去参观,参观他的珠宝店。他问我说:悟道法师,你要什么?我跟他讲:我要一尊地藏
菩萨。他就用金去给我装一尊小尊的地藏菩萨,送一尊金的地藏菩萨给我,这个是可以做
成佛像的。因为我看他们那个店,大部分都是一般首饰、打造各种器具的,非常多。他在
香港有加工的门市部,工厂在广东番禺。他做金银珠宝好像是祖传的,他父亲、祖父辈都
是经营这些。所以我去看,这些都是似宝,它已经做成器具的,似宝。“若未成器诸金银
等,名为生宝”。比如说金银开采出来之后,还没有做成各种器具,它是一块一块、一条
一条的,一般像金条金块、银条银块的,还没有做成各种器具,那个叫生宝。
  过去悟弘法师要出家的时候,捐了不少钱,除了捐两千万台币给道场,另外,他捐了
他母亲留下来的很多金条,很重的,他都捐给我们净老教授。那个时候净老教授在景美银
行开个保险箱,银行有给人家租保险箱的。师父每一次去银行就要我跟他去,去就是开保
险箱,他就告诉我,这些金子放在那里,放了很多金条。那个时候王警官在提倡《了凡四
训》有声书;那个时候说台湾有灾难,我们净老教授在国外,就打电话,叫我把那些生像
,那些金条统统卖了,去做《了凡四训》有声书的录音带。我跟王警官讲,他就真的去找
一个居士,在开珠宝店的,卖得比较好的价钱,统统布施了。这一类的,像条状的,属于
生像。所以我们在《沙弥律仪》看到的“生像金银宝物”,沙弥有一条戒手不能去抓金银
宝物的,手都不能去碰的,有这么一条戒。
  下面给我们讲,‘谓:一者生金银宝物,二者像金银宝物。或云七宝,准例可知’。
“或云七宝”就是一般经上讲的砗磲、玛瑙这一类的。这段经文是举出一个例子,“若居
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因为他这个未具六缘,
他是得方便罪。“以偷心选择”,偷心就是有偷盗的心,选择他想要的那个东西,他在那
边选择、在那边动,比如说在银楼那边摸一摸、动一动,但是这个金子、金块在这个地方
,摸一摸、动一动还是放回原处,没有拿离开那个地方,就未离处,没有离开它的原处,
还是在原处,犯可悔罪,因为有偷盗的心。有偷心,得方便罪,但是他没有具足六个因缘
,还没有构成不可悔罪。“若选择已”,选择已就是选定了,他要那一件,“取离本处,
值五钱者,犯不可悔”。《笺》给我们讲:
  笺【已具六缘。便失戒体。】
  这个已经具足六种因缘,他选择好了,已经把它拿走了,取离本处就是拿走了,只要
那个东西一离开、拿走了,就犯了不可悔,就失掉戒体。
  笺【不论受用与不受用。】
  ‘不论受用与不受用’,就是你只要用偷心,离开本处,把它拿走了,不管你有没有
用到这个东西,你只要移动、一拿走,你用偷心去拿走,就犯了不可悔罪。不管你有没有
再拿去卖钱自己去用,或者没有卖钱,有没有受用,只要这个行为已经成为事实了,就犯
了不可悔,因为已经具足六缘。我们再看弘一大师的《补释》:
  补【《大律》分别为地处。上处。虚空处。乘处。车处。船处。水处。田地僧坊处。
身上处。关税处。共期处。无足处。二足处。四足处。多足处。此节属地处。《大律》云
。如人有五宝。若似五宝。在地。】
  弘一大师以《四分律》再作一个补充解释。《四分律》讲这个处,处就是处所,讲得
就比较详细,讲了这么多地方,这些地方都是处所。‘此节属地处’,这段经文讲的“未
离处,或离本处”,这个处就是属于《大律》讲的地处,是属于地处。地处就是这个财物
存放的一个地点,是属于地处。除了地处以外,下面还有这么多的处所,这是讲得很细了
。‘上处、虚空处、乘处、车处、船处、水处、田地僧坊处’。“虚空处”是悬空的,比
如说它吊在那个地方,悬空的。所以这个处,《大律》讲的很详细。“乘处”,乘车处,
像我们去坐飞机、坐船,等候的地方就是乘处。你上车就是车处,在车上,或者放在车上
,比如说车上不是有放东西的行李柜吗?现在上飞机、上船、上车,都有一个行李柜,那
个就叫车处。船也有,“船处”。“水处”就是在水里面的,这个金银珠宝是在水里面的
,不是在地面上的。“田地僧坊处”,在田野,或者僧坊(就是僧的寮房)这个地方。‘
身上处’,就是带在身上,他这个金银珠宝带在身上,他放在口袋,或者当装饰品戴在身
上的。或者在‘关税处’,“关税处”就是政府官员办事处,我们一般讲海关这个处所。
现在旅游很发达,我们也常常有很多物品停放在海关,关税的地方。我记得在二十几年前
,香港有一个居士送了一批佛像给图书馆,到了台湾海关被扣了,说我们这个要卖钱的、
要赚钱的,要交税金,后来好像我们付了一些税金,才把那些佛像取出来,其实我们并没
有卖钱。物品停放那个地方,叫关税处。‘共期处’,共同约定一个时期到哪一个处所,
放在哪一个处所,大家约定的一个处所。
  ‘无足处、二足处、四足处、多足处’,这个就有待查《佛学大辞典》,或者《三藏
法数》。我们要详细了解,可以来查这个资料。这个地方我们知道,是很多个地方,就是
金银珠宝存放的处所。“此节属地处”,此节就是这段经文,讲的属于地处,在地上的一
个地点,不是在身上,也不是在水里,这个属于地处。所以‘《大律》云:如人有五宝,
若似五宝,在地’,在地上,地处。
  广化老法师也有一段注解,我们也跟大家简单报告一下。“生像金银宝物:一说:生
金是天然的金银宝物,如黄金是天然的黄色,不假人工制成”。这是一个说法、一种说法
。生金是天然的金银宝物,就好像黄金天然就是黄色的,它不需要经过人工去制造,本来
就是这个颜色。“像金是白银,以石黄煮染令色似黄金,即名像金”。就是白银再去加工
,我们现在讲加工,它的颜色就会变成跟黄金一样,即名像金。“又叫镀金”,现在讲镀
金大家比较常听说过,电镀的。电镀的镀金,做一般这种不是真金的,现在一般讲K金的
,这个做起来也非常漂亮的。所以我们净老教授过去讲经也常常提到,以前在达拉斯一个
居士,早年一个居士叫陈大川。陈大川居士,他现在退休了,他就是专门经营镀金的、做
镀金的,他的工厂在杭州萧山,已经开了大概有二十几年,他可以说是很早期到大陆来的
台商,工人大概也有七、八百人。早在十几年前,他就去图书馆,那个时候韩馆长还在世
的时候,他就邀请我,说到他们萧山这个工厂有一个佛堂,说那个佛堂可以供养我在那边
修行,我一直也没机会去。后来好像在二OO三年还是二OO二年,我忘记了,好几年了
,萧山有一个寺院请我去,我就跟他联络了,我说:你以前找我去,我都一直没有机会去
,现在刚好有个机会去,顺便去参观你那个工厂。他那个工厂也满有规模的,警卫森严,
里面员工很多,有个小佛堂。他做的镀金形形色色,很漂亮的,专门做外销的,所以他生
意非常好。这是一种。
  “二说:用金银做成的各种器具,名为像金,或似宝,如金杯、银杯及各种K金制品
;未做成器物之金银等,称为生金,也叫生宝。共期处:互相约定在某时、某地偷盗财物
之谓也。”这个是第二种说法。金银做成各种器具,名称就称为像金,好像的像,像金;
或称为似宝,就是我们这个经文讲的“若似五宝”,这就是已经把金银做成各种器具了。
还没有做成器物,就称为生金,叫生宝。这段经文我们就学习到此地,这段经文是讲偷盗
金银珠宝这一类的财物,价值都是定在五钱。价值都是五钱,只是物品不一样,价值是一
样的,它的价值达到五钱就犯不可悔。
  好,今天时间到了,我们就学习到这里。下面的经文,我们下一次再继续来学习。谢
谢大家收看,祝大家法喜充满,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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