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经] 《五戒相经笺要》第二十一集

楼主: nmamtb (南无阿弥陀佛)   2022-04-24 19:45:45
五戒相经笺要  悟道法师主讲  (第二十一集)  2009/8/26  中国山东省海岛
金山寺  档名:WD11-003-0021
  《五戒相经笺要》。佛陀教育网络学院的同学,大家好,阿弥陀佛!请放掌。我们上
一集学习到经文,有人要抓贼,这个贼跑了,藏匿起来,有受五戒的居士从逆道(就是反
方向)走过来,看到那个贼藏在什么地方。这些追贼的人是官方的警察,或者是民间村庄
、聚落的这些人追上来了,要抓这个贼,把这个贼杀掉;贼藏匿起来,刚好看到这个受五
戒的居士从对面走过来,就问这个居士有没有看到那个贼藏匿在什么地方。这个时候,如
果这个居士就给这些要抓贼的人讲,那个贼被抓到、被杀死,这个受五戒的居士他就犯不
可悔罪。这是一种。
  第二种是很多个贼,不止一个,也是官府,或者民间村庄、聚落聚合很多人,要去抓
贼、杀贼,这群贼也是跑了,藏匿起来。刚好对面一个受五戒的居士走过来,这些要抓贼
的人问这个居士,问他有没有看到一群贼人,他们到底躲到那里去了。这个居士如果在这
一群贼当中,其中有一个是这个居士最瞋恨的,可能过去认识,跟他有结怨的,刚好他想
利用这个机会报复,希望他所瞋恨的这个贼、他最痛恨的那个人被抓到杀死。他就告诉官
府的人,或者聚落的人,告诉他们这些贼藏在什么地方,这些贼被抓到、被杀了。杀了,
如果杀到这个居士他瞋恨的,他想要他死的这个贼,这个居士就犯不可悔罪;如果他所瞋
恨的那个没被杀死,其他的人被杀死,这个罪他还可以忏悔。这是讲结罪是从他瞋恨的、
他希望那个贼被杀死的,从这个地方来结罪。他所瞋恨的那个贼被杀了,他的结罪就是不
可悔,不可作法忏悔。如果他所瞋恨的那个贼没被杀死,其他的贼被杀死,他这个罪是可
以忏悔。所以他结罪是从这个地方去结的。
  这段经文,昨天也跟大家报告了,戒有开遮持犯,这个要看情况。有时为保护社会的
治安,你刚好遇到,也不能不去报警。如果你不去报警,可能这些盗贼他会伤害更多的人
,反过来讲,他造更大的罪业,将来堕落就更惨。因此如果他被抓到,被关起来了,对这
些盗贼也是有帮助的,帮助他少造罪业;另外一方面,也帮助社会安定。所以戒有开遮持
犯,这些地方我们都必须要进一步深入的去辨别,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才不会
有困扰,这点也非常重要。因为有很多人去受戒,但是对于戒律的开遮持犯没有深入的去
理解,往往在生活当中遇到这些问题,他就不晓得该怎么做才对。这是有关开遮持犯的问
题,我们上一次学习到这段。这集我们接下来看下面的经文:
  经【若居士母想杀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
  《笺》:
  笺【六句分别。二逆。四非逆。上已明。今重出耳。】
  《笺要》上一次我们也大概画一个简单的表解给大家看一下,字幕我们还会打上去的
。这一段是给我们讲,‘若居士,母想杀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若”是假若,有
一个受三皈五戒的居士他要杀他的母亲,就是他心里想要杀害他的母亲。在经典上我们大
家都看过,杀父杀母是五逆罪,是逆罪。他心里想要杀母亲,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杀死他母
亲,他所杀死的不是他母亲。心里想要杀死他的母亲,但实际上他却杀死了别人,“杀非
母”,不是他母亲,这个罪是犯不可悔罪,就是不可以作法忏悔,“非逆罪”,没有构成
五逆的重罪。因为他虽然想杀死他母亲,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杀死他母亲,而是杀死别人,
这是犯不可悔罪,没有犯逆罪,所以叫非逆罪。这个文,我们再看看表解就比较容易明了
。我们接着再看下面这段经文:
  经【若戏笑打他。若死者。是罪可悔。】
  我们连《笺》也念下去,《笺》:
  笺【本无杀心故也。但犯戏笑打他之罪。】
  ‘若戏笑打他’,“戏笑”就是开玩笑,在游戏,在开玩笑。我们也常常看到有人在
玩(游戏)、开玩笑,特别是小孩子,在游戏、开玩笑打他,但是不小心把人给打死了,
这个罪是可以忏悔的。如果受五戒的居士是因为戏笑打他,把人给打死了,他这个罪是可
以忏悔。为什么这个罪可以忏悔?《笺》给我们讲,‘本无杀心故也’,就是他的动机,
他本来就没有杀死对方的心理。但是他犯‘戏笑打他之罪’,犯这个罪过。游戏,开玩笑
开得太过头,并没有意思要打死对方,但是开玩笑、游戏玩得太过头、过分了,把人给打
死了,他是这个罪。这个罪,我们一般讲就是过失杀人,他有过失,这个罪就是他并不是
有心。
  这个情况我们在现前也可以以此类推,比如说开车去撞死人,这在世界各地也是常有
的事情。开车撞死人,司机他不是故意要去撞死人,如果他是故意开车去撞死人,他犯的
罪就不可悔,因为他是故意要去杀人。他开车不小心发生车祸,或者他开车子,那个人忽
然跑出来,他刹车来不及,撞死了;或者两部车相撞,或者被其他的车撞,自己再撞到前
面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把人给撞死了,这是属于过失杀人。就如同这条一样,他
并没有心去杀人,是无意的;但是无意的,他还是有一些责任在,所以这个罪是可悔。
  如果开车,过去在台湾也常常有沙石车撞死人的,非常多。因为沙石车它车身大,有
时转弯,它的照后镜看后面看不清楚,常常有骑机车的人,转弯被压死在车下,司机还不
知道,人被压到了,他才发现。过去也有听说过,有一些司机把人给撞到了,那个人重伤
倒地,还没有断气,他就故意再倒车回来,把那个人压死。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觉得这样
做他比较好处理,把人给压死就是赔一些钱,顶多他去坐个几天牢就没事;如果人没有死
,负担医药费就更麻烦,所以他就干脆倒车把那个人压死。在这样的情况,如果是一个受
五戒的居士开车去撞到人,没有当场死,不是故意要撞他的,或者当场撞死,也不是故意
的,这个罪是可悔。如果他没有当场撞死,再倒车故意把他压死,这个罪就犯不可悔。
  我们从经典上讲这个例子,我们可以以此类推,主要就是说他不结重罪是他没有杀心
,好像开车去撞死人,他本来就没有杀死人的心理,不小心发生车祸,不得已的,所以虽
然人撞死了,这个罪可以忏悔,还是有过失杀人的过失,这个可以忏悔。如果故意的,那
就有杀心,像沙石车把人撞了,没有当场撞死,他再故意倒车把他压死,那就有杀心了,
这样结罪就结不可悔罪,这个就是重罪。所以我们从有杀心跟没有杀心,就是他的动机,
从这个地方来判犯戒的罪轻重,可悔或者不可悔。我们接着再看下面这段经文:
  经【若狂。不自忆念。杀者。无罪。】
  我们接着把《笺》念下去:
  笺【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见火而捉。如金无异。乃名为狂。更有心乱痛恼所缠。
二病亦尔。】
  ‘若狂’,“狂”就是我们现在讲的精神分裂症,这个人精神已经失常了,他不是一
个正常人。‘不自忆念’,他也不知道他自己是谁,神经错乱了,这是神经病。他去杀人
,他在这种神经错乱的状态之下,他不是在一个正常、头脑清醒的情况之下去杀人,他在
这样的情况之下杀死人,‘无罪’,就是在五戒来讲他不结罪。
  《笺》给我们讲,什么叫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看到大便,他也拿来吃,
把厕所当做厨房。或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火有危险的,他把它看作黄金,‘乃名
为狂’。这是举出一个例子,我们可以以此类推,就是这个人神经不正常,已经错乱了,
或者语无伦次、乱喊乱叫。所以下面讲,‘更有心乱、痛恼所缠,二病亦尔’,心已经错
乱了,或者被种种痛苦逼恼所缠。我们现在讲,这个人的精神已经被逼迫到崩溃、失常了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去杀死人,在五戒里面他不结罪,所以这里讲无罪。我们接着再看
下面这段经文:
  经【若优婆塞。用有虫水。及草木中杀虫。皆犯罪。若有虫。无虫想。用亦犯。若无
虫。有虫想。用者亦犯。】
  这是讲受五戒的优婆塞,受五戒的居士喝水。喝水是我们生活上不可缺少的,每一天
都不可缺少的,但是我们受了五戒,不能用有虫的水来喝,‘及草木中杀虫,皆犯罪’。
此地讲犯罪,下面《笺要》有解释,我们下面再来讲。他这个罪不是重罪,不是不可悔,
是可以忏悔的,但是有罪,就无作戒体来讲,他也是犯了戒,但是没有杀人那么重,比较
轻。“杀虫,皆犯罪”,所以过去那个时代,在《沙弥律仪》里面讲,出门在外要带一个
过滤袋。过去交通不便,往往出远门都是用走路的,走路半途当中,如果没有水喝,就在
附近河流,或者小池塘,或者山边小水沟取来饮用。但是这些地方往往这些水都会有一些
小虫,因此要用一块绢布把它过滤,经过过滤的水才能饮用。过滤之后这些小虫要把牠放
到原处,让牠继续生存,也就是说我们喝水,但是也没有伤害到这些虫。所以过去出门都
要带过滤袋,如果不带过滤袋就不出远门,出远门一定要带的,带个水壶,带个过滤袋。
不像现在交通这么方便,现在到处有商店,矿泉水都很方便,过去是很不方便的。因此饮
水就要看水有没有虫,有虫就要过滤,就不能喝了。
  水中的虫,在戒经上讲是根据我们肉眼能看得到的为标准,就是我们一般正常的眼睛
能看得到的。如果我们用高倍的显微镜看,到处都有众生,连空气都有。如果定在那个标
准,恐怕我们都不能呼吸,你一呼吸,吸进来的空气,不晓得死了多少众生,你就要停止
呼吸。你用高倍的显微镜去看,再清净的水里面,它还是有虫,还是有细菌,你就不能喝
了。所以是在我们正常眼睛可以看到的,比如说我们一般眼睛一点二、一点O,这些我们
正常眼睛可以看清楚,以这个为标准。如果像我有老花眼,可能要戴老花眼镜,不然有细
虫看不太清楚。大概是这个标准,你不能超过这个标准。所以用有虫水,恐怕有一些人会
有这么一个疑惑。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有高倍的显微镜,你一看,水大概都会有微细的虫
,我们一般肉眼看不到的。所以这个地方也要说明,就是我们一般正常肉眼的能见度,以
这个为准。你不能用天人的天眼、阿罗汉的天眼那个标准来看,我们大概所有的水都不能
喝了,这点大家要明白,事先跟大家说明。
  “及草木中杀虫”,草木,包括花,我们种植的五谷杂粮,都不可以杀虫。如果你受
了五戒,你家如果有种农地,你就不能用杀虫剂,你用杀虫剂皆犯罪,你就犯罪、犯戒了
。现在都是要洒农药,要用杀虫剂,没有这个都种不起来。古时候都没有这些农药、杀虫
剂,还是一样可以种的。因此现在在山东金山寺这里,道场自己有种农地。实际上也实验
过,都没有施化肥的,青菜照样长出来,虽然有虫,虫吃的不多。这个事情,过去几年在
马来西亚古晋报恩念佛堂山上,绿野仙踪山庄,李金友居士他经营的,他在山上种了一些
蔬菜,也完全没有用农药的。第一年种的菜大概被虫吃掉百分之九十,种植的工人就给李
金友居士报告说:都快被吃光了。李金友居士他说:没关系,第一年我们请客让虫吃,吃
到最后牠也会不好意思;第二年吃到一半,虫也良心发现,吃了一半;第三年牠吃了百分
之十,后来都是维持这样。
  那天开怀师还调网络上有一个信息,在台湾中部有一个农田种玉米的,好像农民跟老
鼠沟通,叫牠吃哪一行,哪一行保留着。照片照出来,牠真的就是吃他指定的那个地方,
他保留的地方一颗也没吃掉。网络上,这个大家可以调出来看,实际上这个例子都有。这
个实际例子,这个实验告诉我们,你可以不用农药去杀虫,还是可以种植的。所以我们学
佛、受戒,如果耕种农地就不可以用杀虫剂去杀虫,杀了,你就犯罪。
  ‘若有虫,无虫想,用亦犯’。“有虫,无虫想”,知道这个水有虫,我就给它观想
,观想它没有虫,我就喝了,这样有没有罪?“用亦犯”,犯了戒。‘若无虫,有虫想,
用者亦犯’。没有虫,但是你心里认为它有虫,这样喝了也犯。为什么无虫有虫想喝了犯
?实际上它没有虫,为什么作有虫想,用了也犯戒?犯戒就是在有虫想,你认为它有虫,
你还给它喝了,就好像有点明知故犯,这样也犯了戒。所以在《笺》里面给我们讲:
  笺【此亦应六句分别。】
  《笺》给我们分析的比较详细。这个经文只有讲了两段,就是“有虫,无虫想;无虫
,有虫想”,讲了这两种。祖师的《笺》给我们分析六句:
  笺【一。有虫。有虫想。】
  实际上有虫,心里也是有虫的想法。
  笺【二。有虫。有虫疑。】
  实际上有这个虫,但是心里有怀疑,到底有没有虫?不能确定。
  笺【二句结根本小可悔罪。】
  根本就是说你有故犯的动机在,这样就是结根本小可悔罪。小可悔罪它又分根本跟方
便,下面就是讲方便小可悔。
  笺【三。无虫。有虫想。四。无虫。无虫疑。】
  第三,‘无虫,有虫想’,就是这个水没有虫,他作有虫的想法。第四,‘无虫,无
虫疑’,它没有虫,但是他有怀疑,是不是真的没有虫?
  笺【二句结方便小可悔罪。】
  有这个区别。根本小可悔罪,跟方便小可悔罪,有这两种有区别。
  笺【五。有虫。无虫想。六。无虫。无虫想。二句无犯。】
  这两句祖师给我们注解,没有犯戒。‘有虫,无虫想’,有虫,但是心里没有虫的想
法。第六是‘无虫,无虫想’,实际上也没有虫,心里也没有虫的想法,知道这个水没有
虫。这两句是无犯,无犯就是没有犯戒。喝了这个水,有一些有虫的,但是他是无虫想的
,他也不知道有虫,这个是无犯。
  笺【今言有虫无虫想亦犯者。欲人谛审观察。不可辄尔轻用水及草木故也。】
  祖师给我们说明,‘有虫无虫想’,在经文讲也是犯罪。祖师给我们分析,应该是没
有犯,因为他不知道,他不知道那个水有虫,他喝下去了。“有虫无虫想”,他不知道那
有虫,他喝就作为没有虫的想法,他也不是故意的,所以他喝了没有犯戒。经文讲“有虫
无虫想”也犯,这句的用意(实际上是没犯,但是经文讲说有犯),祖师给我们说明,这
主要是提醒我们,‘欲人谛审观察’,就是说你要仔细观察,那个水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
虫,你才能喝。所以讲有虫无虫想也犯,主要是要提醒我们,你要仔细观察,不要粗心大
意就把它给喝了,万一有虫,就伤害到那些虫的生命。所以祖师给我们说明,这是“欲人
谛审观察”,你要仔细观察。‘不可辄尔’,就是不能粗心大意;‘轻用水’,随便、不
经意的用了这些水,以及草木。
  在五戒里面讲,除了杀人之外,这段经文是讲属于畜生道的,因为虫属于畜生道。从
这条我们可以以此类推,戒经虽然只有举出虫这条,没有讲到其他的动物。像我们现在一
般人,每天吃的鸡鸭鱼肉这么多,也含盖在这条里面。杀了畜生,在五戒来讲,虽然没有
构成不可悔罪,但是还是有罪的,不是说杀了畜生就没罪,就没事了。你看那个小虫,你
不小心喝了都犯罪,何况更大的动物?所以举出这条,我们就要举一隅而以三隅反,所谓
举一反三,以此类推。最微细的虫,你都不能够去伤害,比这个更大的动物,当然就更不
可以去伤害了。比这个更大的动物你伤害,比去伤害虫的罪就更大、更严重,那是一定的
道理。所以我们学习到这段经文一定要以此类推,不能说学《五戒相经》,我受五戒,只
要不喝有虫的水就好了,其他天天杀鸡、杀鸭,吃鸡鸭鱼肉就不犯戒,如果我们这样看就
错了。他是举出最微细的小虫,你故意去伤害牠都有罪,其他更大的动物,罪当然就更大
,这点我们必定要明了。
  有关杀生、放生罪福,就是罪过跟福报,杀生、放生,杀生是罪过,戒杀放生是修福
,这在《安士全书.万善先资》就给我们讲得非常的清楚,这些因果事理给我们分析得非
常明白。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去看这个书,我们这个戒才能够修得好;如果这个书不看,这
条戒修得也不圆满。希望把五戒不杀生这条戒修圆满,《安士全书》是不可不读的。因此
印光祖师他一生极力提倡,特别赞叹。其次就是道家的《太上感应篇》,对杀生的这方面
也讲了不少。我们要引用儒家、道家,佛家其他经典来补充,我们才知道这条戒应该怎么
来学习才能圆满。有关杀畜生的,我们限于经文的篇幅,我们就简单跟大家报告到此地。
下面我们接着看经文:
  经【有居士起新舍。在屋上住。手中失梁。堕木师头上。即死。居士生疑。是罪为可
悔不。问佛。佛言。无罪。】
  这段经文也是属于过失杀人,就像前面跟大家讲的,开车不小心撞死人的例子是一样
的。说‘有居士起新舍,在屋上住’,就是盖新的房子,有受五戒的居士,在屋子上面,
“住”就是说他在上面工作,在屋梁上工作,就是人爬到屋梁那边工作。这个我们在做工
程大家都可以看到的,现在都是钢筋水泥的,如果有木造的房子,以前木造房子,当中的
梁柱,要上梁的。在上梁之前,上面屋顶的工作也是有很多部分要去做的,所以必须有人
上去工作。有的人在下面跟他配合,拿东西给他,有的在上面做,有的在下面做。这个居
士在屋顶上工作,‘手中失梁’,就是他要去上的那根梁木,失手不小心掉下去了。失梁
,‘堕木师头上’,下面刚好有一个木工师傅在工作,这个居士在上面工作,他手中那个
梁(那根木头)没有拿好,不小心掉下去了,刚好砸到下面那个木工师傅的头上,就被砸
死了,‘即死’。这个居士学佛,受了三皈五戒,发生了这个事情,在工作当中不小心把
人砸死了。居士就生起疑惑了,他这个杀人罪到底是可以忏悔,还是不可以忏悔?‘是罪
为可悔不’,这个罪到底是不是可以忏悔?‘问佛,佛言:无罪。’佛给他讲,你这个没
有犯罪,就是说这个不算犯戒。因为居士就是受三皈五戒,这是讲受三皈五戒。在《笺》
里面给我们讲:
  笺【本无有杀心故。】
  他本来就没有杀害那个木工师傅的心,所以他就不结罪。这个事情在一般工程里面也
常会发生,因此现在你看工地,现在金山寺也正在盖万佛大殿,外面围墙都不准人进去的
,进里面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戴安全帽,这是安全起见。这是讲不小心,在工作当中误伤,
把人给砸死了。我们接着看下面这段经文:
  经【屋上梁。人力少。不禁故。梁堕木师上。杀木师。居士即生疑。佛言。无罪。从
今日作。好用心。勿令杀人。】
  ‘屋上梁’,上屋顶上的梁。‘人力少,不禁故’,那根梁很重,人手不够,抬不动
,抬起来也抓不稳、抓不住。所以这是讲“人力少,不禁故”,就是人手不够多,那支梁
太重了,大家抓不住,就掉下去了。‘梁堕木师上’,掉下去,木工师傅在下面,那根梁
掉下去,把木工师傅给砸死了。‘杀木师’,“杀”就是把他砸死,不是故意去杀他的。
这又是一个例子,这个例子跟前面是大同小异。前面是一个居士,他在上面做工,手中那
个梁不小心掉下去。这是在屋梁上,好几个人拿那个梁,人手不够,那个梁太重了,这样
掉下去的。跟前面一样“堕木师上”,前面是讲“堕木师头上”,刚好砸到他的头,当场
死亡。这里讲“堕木师上”,就不一定砸到他的头,可能砸到他身体某一个重要的部位,
也死了。“杀木师”,就是也死了,这个木工师傅也死了。受五戒的居士他就生起疑惑了
,去请问佛,他有没有犯罪?‘佛言:无罪’。佛给他讲,没有罪。‘从今日作,好用心
,勿令杀人’。佛给他警告了,说从今天以后做工,你要好好用心,人不够,你一定要请
人够了,你才去做这个事情,不然就发生危险了,这属于过失杀人。“好用心,勿令杀人
”,就是说你好好用心,不能够不注意这些危险的事情。
  所以现在的工程比以前要求的严格多了,现在的工程工地比较正规的要求都很严格,
像我们现在金山寺盖万佛殿,人都不能随便进去的。不相关的人,他不让你进去;你要进
去参观,严格要求,都要求你戴安全帽的;有工作危险的地方,不让你进去。这就是此地
讲的“好用心”,就是好好用心,要注意安全,就是这个意思。“勿令杀人”,不要再伤
到人命了。我们再看下面这段经文:
  经【又一居士。屋上作。见泥中有蝎。怖畏跳下。堕木师上。即死。居士生疑。佛言
。无罪。从今日好用心作。勿令杀人。】
  这又是另外一个例子,也是在屋顶上工作。做房子,大部分木工跟水泥工有时候都合
起来做的,有些地方要糊上泥。古时候的泥跟我们现在的有些不一样,有的是泥土黏的,
泥土当中有蝎,蝎有毒的。有一个居士他在屋顶上工作,看到泥土里面有一只毒蝎,看到
他就很恐怖、很畏惧,就从屋顶跳下来了。跳下来刚好堕在下面做木工师傅的身上,那个
木工师傅被他压死了,居士没有死,压死那个木工师傅了。居士就生疑了,去请问佛,他
这样有没有罪,有没有犯戒?佛给他讲,‘无罪,从今日好用心作,勿令杀人’。你从今
天开始要好好用心去做工作,不要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去伤害到人。到这里是一个段落。
  以上三种就是有关在工作的当中,不小心去伤到人命的,不是故意的。不小心伤到人
命,在戒律上来讲虽然不结罪,但是还是有过失的。所以佛劝导,是要避免的,要注意安
全,工作不能马虎。如果常常犯这个过失,没有罪也就变成有罪,这个我们也要知道。好
,今天时间到了,我们就跟大家学习到这一段。下面的经文,我们下一次再继续来学习。
谢谢大家收看,祝大家法喜充满,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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