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Stock板 rayccccc/aloness判决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7-10 17:48:33
致组务、申诉人,由于我未参与该案之判决过程,因此仅就个人对文章内容的判定,简略
说明如下:
一、就当事人的发言:
  “日本核心CPI43年来最高,股市却高涨
   德国经济进入冷战结束后的第一次衰退,股市也暴涨
   台湾出口8连降,即便有AI撑住,那也是远水,根本和经济面脱钩
   我总觉得2024年前,有一场暴风会发生,对不对
   美国盟友的经济都摇摇欲坠,美国不放弃两线对抗,全球股灾必在今年发生
   100年前,美国总统拯救世界,现在是考验灯塔的理智和责任的时刻了
   建议台湾投资者要谨慎投资日股德股,等中美或者美俄和解后再举动”
  在叙事结构上,第一段是事实陈述,第二段则是当事人本身的看法,因此照申诉人当
  初检举的板规(闲聊文)论断,难认有空泛发言、凭空想像之情事,应认未达处分标
  准。
二、至于后来在申诉过程中,提到的“分类错误”(指数类“心得”应以“标的”分类发
  文)部分,既然板规已有明确表明,我认为应照章行事,予以删除处分。(这部分与
  申诉人所提的“未提到标的”部分无关,仅系对文章本身的直接判断)
三、另针对其他现存之疑似相似违规文章未被处置一节,由于已逾追溯期有一段时日,且
  未经时任板主察觉,我认为不适合用来相提并论。不管怎样,诚然的,每位板主都有
  本身的判决标准,因此才会藉著“合议制”的精神,尽力求同存异。但以其他不相干
  的文章来举例,理论上不是妥当之举,应尽量避免之。
以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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