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Stock板板主laptic滥用板主职权

楼主: towe77 (安)   2023-04-12 16:09:28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依申诉人的回复,反驳如下:
: 一、不论是板主或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多数皆不具相应的专业法律背景,因此自然无法合
:   理地对司法机关所制定的法规、判例等作诠释。再者,申诉人引用台北地检署网站的
:   “论散布假消息之刑事责任”一文,其主要内容与临时性法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
:   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正式法规《传染病防治法》息息相关,且与本案中“错
:   误诠释延长工时”等节完全没有关系,已为片面断章取义之词。
:   而且,申诉人所提“刑事责任”,据查系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项所指“意图
:   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然按第三百一十四
:   条,为“告诉乃论”之罪。实际上规范“不实言论”的,应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
:   六十三条,与板规 4-11 没有关系,因此同日前的组务宣判(注一),所谓的“刑事
:   责任”等语为单纯的无序强加之词,以试图不当干涉板主执行职务的公权力,不应予
:   以采纳。
: 二、至于“使用者条款”等部分,同样为不当延伸之词,因为该法由法务部制定,而非板
:   务部或其他部门。是此,申诉人已透过错误管道反映,同样不应予以处理。至于作出
:   “退文”宣告的缘由,在前一篇已有说明,恕我不再重复赘述。
: 三、国家研究院之公权资格,就“板主”部分简单摘要如下:(注二)
:   甲: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上站次数达二百次以上;及
:   乙:经小组长认定具管理该看板所需之专业背景,或文章发表数达二百篇以上;及
:   丙:满足该看板所属小组另行规定之担任板主资格。
:   小组长得于小组规调整门槛,但不得低于一定次数(低于五十次/五十篇)。
:   由上可见,“有效文章数”条件中实际上并未揭载为“且”,仅说明为“或”,这显
:   示申诉人已过度诠释群组规。又观察国家研究院辖下的其他看板,多数近来已不再明
:   确表示“需具备专业背景”,加上股票板目前的征选资格中(注三),有表示“自行
:   提出,经现任板主群审视合格”此一条件,因此执著于此已有不妥之虞。
: 至于其余内容,由于过多重复且离脱原申诉要旨,恕不一一说明。
: 以上说明,之后不再回复;
: 如组务认为有补充意见之必要,再请告知,谢谢。
: 注一:#1ZmEpGle (StockPicket)
: 注二:同《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三条第二项
: 注三:#1Zr82nQ8 (Stock)
#11PhstD5 (PttLaw)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第一编 法例
第二条(使用者定义)
本规则所称使用者,谓于本站申请使用者帐号,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务之本国及外国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者,为其代表人或帐号使用者。
第五条(法律优位原则)
本规则与中华民国之法令牴触者,无效。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二、其他违规行为:
(九)本站于其他管理或使用规则中明定之违规行为。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于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于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于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于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所以 laptic 不断修改公告、水桶内容,是在不断破坏证据,还是新增证据呢?
如 laptic 前面自辩提出以下:

二、板规 4-11 所列“发言违反批踢踢站规、刑法者”实属备用板规,在其他条文无法处
  分违规人、且有确定终局判决的情况下才得使用。又,此类实质法律之解释权,应洽
  警政单位寻求处理,而非由板务、组务或其他管理人员决断。再者,“不实讯息”系
  受《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三条所规范,而非《刑法》中的任何条文,故申诉人执
  此而为置辩应无理由。

该自辩仍有以下情况:
一. 违反股票板板规
4-8. 造谣、不实言论者
误导看板其他使用者我国工时上限、并水桶无违规使用者。
4-11. 发言违反批踢踢站规、刑法者
违反站规、不实言论限制学术看板正常讨论。
4-0.
身为板主,曲解法律入人于罪。
二. 违反批踢踢站规
[证04] 与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11PhstD5 (PttLaw)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皆有明定何谓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如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于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于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于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laptic 仍以 “站规相关属备用板规”一言再度试图蒙混。
但于使用人数众多看板,以版主身分发公告,错误解说我国工时上限之词;
后又多次修改说法、并诡辩站规是备用板规不能管理、于错误看板提出等。
根据[证04] 与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laptic 后述多项辩解,显然有违反站规、误导小组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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