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诉文章代码:#1YoBpMXT (StockPicket) 申诉已结案
原判板主: laptic Assisi
申诉说明:股版版主群判决与下列板规不符、且版主群意见不一
1. 股检版 4-4 所言违反 股版版规 4-5
2. 股版版规 3-10 定义不清
版规内容补述于后
违规判决:股版版主判决不成立
违规人 :cityhunter04
违规文章:
1. #1Yl_LS2D (StockPicket)
2. #1Ym0I8Pt (StockPicket)
3. #1Ym1L5PE (StockPicket)
4. #1Ym1IZmg (StockPicket)
申诉文章:#1YoBpMXT (StockPicket)
违规条目:
#1Xf7vhtf (StockPicket)
[公告] StockPicket 板规 V0.1.1
四、违规与处份规范
为维持StockPicket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检举人、被检举人及申诉人权益,
板主得依以下规定对于扰乱板面及板务者进行处分。
处份累进原则为:砍文、警告、水桶7日、水桶30日+退文、水桶360日。
欲检举、申诉、引用案例、讨论板规界线者由板主决定是否适用。
4-0 4-1至4-6规范之处份为初犯之裁量标准,当板主主观判定为闹板、
恶劣行迳或一年内多次违反板规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并加重处份。
StockPicket 4-4
文章内容违反 Stock 看板板规者,水桶 30 天。
该条板规所对应 Stock 看板板规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战、脏话、不雅用词、人身攻击等、重复类似论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战、人身攻击:
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者。
4-5-2. 脏话、不雅用词:
泛指国骂等使人不舒服用词。
4-5-3. 重复类似论述者:
泛指不断重复无意义之类似之发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观感不佳者。
#1XvPXrMp (Stock) Stock 看板板规v4.0
3-10. 滥用检举制度者,板主群将向小组长申请拒绝受理滥诉者之检举
违规事证:
发生日皆为同一日
文章代码(AID): #1Yl_LS2D (StockPicket)
cityhunter04: 开始恶意检举楼!都过几天了……
文章代码(AID): #1Ym0I8Pt (StockPicket)
cityhunter04: 笑死,开始恶意检举了!
文章代码(AID): #1Ym1L5PE (StockPicket)
cityhunter04: 你可以一天检举五篇,但人家不能检举你喔?
文章代码(AID): #1Ym1IZmg (StockPicket)
cityhunter04: 但原po说的是:我在路边跟台电基层,施工队的带队
cityhunter04: 对话耶!跟天下杂志什么事情?
cityhunter04: 你可以检举一堆人,但人家不能检举你?
towe77: 新闻已经跟说源头实施降压操作、线路末端压降 你还要质疑
towe77: 这种检举方式,已违反 3-10 滥用检举制度者
towe77: 不要开口就造谣好吗,该检举上限已移除,没被移除也才5篇
towe77: 申诉跟检举是两码子事情
cityhunter04: 感谢你提醒我3-10,等等我再检举!
原判版主对该申诉文意见为以下
→ laptic: 最终裁定权是在板主群和小组长方面,我目前认为该案尚未07/09 08:06
→ laptic: 严重到需要宣告拒绝受理其检举07/09 08:06
→ laptic: 且关于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板规上未臻完善,故予无违07/09 08:06
→ laptic: 规认定。07/09 08:06
因
1. 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板规上未臻完善
2. 最终裁定权是在板主群和小组长方面
本案原判laptic版主认为 尚未严重到需要宣告拒绝受理其检举
Assisi版主提出看法
推 Assisi: 尚未达需小组判决 此检举未达干扰板务恶意检举门槛 07/09 17:13
→ laptic: 事证只有提到一个推文,我只根据你所提供的内容进行检视07/09 17:24
→ laptic: 且就算纳入其他文章推文,亦尚未达须以该板规处分的程度07/09 17:24
→ laptic: 如仍不服,请至 Law-Service 板07/09 17:25
照程序,至 Law-Service 板提出申诉
对版主群观点不一、并无共识的两条板规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战、脏话、不雅用词、人身攻击等、重复类似论述者
3-10. 滥用检举制度者,板主群将向小组长申请拒绝受理滥诉者之检举
请小组长重新进行判定
又因 版主群想法不一
如
本案原判laptic版主认为尚未严重到需要宣告拒绝受理其检举
且声明并板规上不完善之处、无法单独裁决
1. 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板规上未臻完善
2. 最终裁定权是在板主群和小组长方面
而 Assisi版主 仅表示 3-10尚未达需小组判决 此检举未达干扰板务恶意检举门槛
且 Assisi版主 并未说明不违反 4-5 原因
本申诉文因此出现以下两个问题
1. 负责该申诉文的两位版主意见不一致,对版规解释不清
2. 原判laptic版主将最终裁定权交给板主群和小组长方面
因此将该使用者所被检举行为两项
A. 多次重复的话语 “恶意检举 ”
B. 文章代码(AID): #1Ym1IZmg 所提情况如下 :
本人已提出自2017以来报章杂志新闻报导佐证 ,该检举者仍执意继续检举
并参考被检举者过往说法、立场,已有滥用检举制度嫌疑,提出该检举并非滥诉
如参照过往 cityhunter04 所提 4-8检举文
代码(AID): #1XNoXyK3 (StockPicket)
[2]
被检举ID:rnunmnnvvw
违反板规:4-8 造谣
违规事证:
https://i.imgur.com/ebS8baT.jpg
违规说明:
台湾缺水情况早就没了,
哪来一下缺水一下缺电?
当时有stuppi版主判决
推 stuppi: 判决[2]:4-8不成立,未到影响公开市场且为过去环境之闲聊10/08 15:11
佐证使用者 cityhunter04 滥用检举制度嫌疑
使用者 cityhunter04 是否存在 4-5 与 3-10 违规问题
依原判laptic版主所言,版主群未达共识,也未提出合理解释,
将此案交由小组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