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本案如下:
一、“黄猴子”一词,按维基百科的解释,应是“北美对黄种人的蔑称”,且在我个人曾
经管理的其他看板 (C_Chat) 之上级中,亦曾有类似的判例,故该案已经先行因为符
合4-5-1 的“对特定族群进行歧视者”部分违规,而在一一一年股简字第七零一号的
案(六十)中,予以水桶处分。
*公告原文:#1Ym6A0uq (Stock)
二、是否因为加了“国”一词,而导致认事用法上需有所改变,我个人并不这样认为。主
要理由简略说明如下:
①“引战、人身攻击”违规与“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违规完全不同,不能相提
并论
②“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的主要目的,应是惩处违规提及中华民国(台湾)政
治议题的使用者,而按照个人对于“黄猴子国”的理解,不应以该板规处分
③#1YlZ-PHI (Stock) 原文提到的资料略以“韩国上半年贸易逆差达到一百零三亿美
元”,明显与中华民国的政治无关,故更无理由以“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的
板规施予处分
三、再者,其他板友已经在申诉人的 #1Ylwmf-N (StockPicket) 检举文下,推文表示:
→ BlueBird5566: 这跟政治无关吧 不过确实引战韩国人或黄种人07/02 11:00
→ BlueBird5566: 建议改用4-5-107/02 11:01
然而申诉人仍质疑如下:
→ towe77: 牵涉到人种国籍了,怎么没政治?07/02 11:14
退一步来说,“人种国籍”系属“社会政治学”的一环,而“政治文”或“政治引战
文”规范的应是政党政治学相关,故此判定无违规。
四、至于申诉人提到的 #1XCOGVnd (StockPicket),该案原文是讨论中国的“北京证券交
易所”设立,理应是中国方面的政策,然而在台湾的论坛中使用“我国”一词,已然
有违规之虞(提及统独议题),且经申诉至小组(注一)及群组(注二)后,均维持
“政治引战文”的违规认定。但不管该案的最终结果为何,均与本案提到的韩国政经
毫无关联,因此不应作为本案的前例使用。
注一:#1XFtGox0 (Law-Service)
注二:#1XH5bkoa (AboutBoards)
以上说明,请小组长裁示。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请 Stock板主laptic于72小时内至组务板 Law-Service说明
: 补充本案判决理由或答辩。
: 本文同步转发至laptic板主信箱内。
: 以上
: ※ 引述《towe77 (安)》之铭言:
: : 欲申诉文章代码:#1Yl_4xI3 (StockPicket) 申诉已结案
: : 原判板主: laptic
: : 申诉说明:版主群判决与过往标准不一
: : 违规判决:无
: : 违规人 :Tapqou
: : 违规文章:#1YlZ-PHI (Stock)
: : 检举文章:#1Ylwmf-N (StockPicket)
: : 违规条目:4-6-1 4-6-2
: : 罚则 :水桶一月 情况恶劣者,以4-0加重处份。
: : 违规事证:
: : → Tapqou : 黄猴子国都很惨== 07/01 09:12
: : 板规:
: :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 :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
: : 4-6-2. 政治引战文、政治引战推文,水桶一月
: :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战情况,
: : 情况恶劣者,以4-0加重处份。
: : 说明如下:
: : 版主原意见为以下
: : 推 laptic: 严格来说,“黄猴子”是歧视用词,而非政治用词,如要检举 07/02
: : → laptic: 4-5-1,请重新发文 07/02
: : → laptic: 4-6-1、4-6-2 未达处分标准 07/02
: : 审视 laptic版主过往检举纪录
: : 文章代码(AID): #1XCOGVnd (StockPicket)
: : 违规说明:
: : “我国”一词是针对中国,还是针对台湾的称呼?
: : 恐有政治引战之嫌。
: : 违反板规:4-6-1 或 4-6-2
: : → yoche2000: 判决[1]:4-6-2 成立 挑起国家认同议题 该文删除退文 09/03
: : 显然前后两任版主都认为字词使用“国”字,有政治引战之嫌
: : 与本次检举#1Ylwmf-N (StockPicket) 黄猴子国 判决标准不一
: : 据此提起申诉,要求版主群对此类检举给予完整说明
: : → laptic: 当时检举“我国”,是质疑该使用者偷渡政治立场,因此请解 07/02 16:10
: : → laptic: 解释一下,“黄猴子国”是指哪个国家? 07/02 16:11
: : → laptic: *(偷渡统独立场) 07/02 16:11
: : → laptic: 如果原案被检举人有意见要表达,也可以前来说明 07/02 16:12
: : → towe77: 依照该思维,该推文显然针对黄种人国,具明显政治立场 07/02 16:14
: : → laptic: 是否有特定(如中国或韩国)?没有的话,恕我无法认定 07/02 16:29
: : → towe77: 重申: 攻击黄种人与国,具明显政治立场 应合议处理方式 07/02 16:33
: : → towe77: 不是单一版主认定,申诉也不是单一版主处理的 07/02 16:33
: : → laptic: 请等 Assisi 板主的意见之后,我会再提出我的最终看法 07/02 16:36
: : → laptic: (本案 Tapqou 板主应回避) 07/02 16:36
: : → laptic: 前面哪些是想了解申诉人对该用词的想法,有冒犯的话请见谅 07/02 16:37
: : 推 Assisi: 检举者对于案件解读有误 07/03 03:36
: : 推 Assisi: 并无判处标准不一情形 07/03 03:36
: : → Assisi: 此案同 laptic 板主看法 维持原判 07/03 03:37
: : → laptic: 最后回应:既然没有指定国别,故无法认定为政治推文 07/03 08:59
: : → laptic: 综上,维持原判,仍有不服请至 Law-Service 板 07/03 09:00
: : 根据laptic过往自行检举纪录
: : 前后两任版主都认为字词使用“国”字,有政治引战之嫌
: : 且laptic最后给予的理由为 :既然没有指定国别,故无法认定为政治推文
: : 与过往判决标准不一,故提出此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