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因为rainform君对于“曾于该板发言”的定义有所疑虑,认为推文应计入发言。
故,本人于2016年11月1日时,函信询问sitos前群组长,关于“曾于该板发言”
的定义,“推文”是否计入“发言”?
2016年11月3日,收到sitos前群组长的回信,表示当初的想法是“推文”也计入
“发言”。故重审Eng-Class板板主pierse罢免案。
另,因为rainform君提供调查曾经推文者的方式,故本人使用rainform君,所提
供之方式重新加以调查连署者的有效资格。
裁定并同说明》
一、本次罢免重审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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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19sZNS6u (LangService),对于罢免连署的资格: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3.发起人须曾于该看版发表文章 并针对罢免理由曾向组务申诉或反应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与#1LlDa4-c (AboutBoards)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b.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c. 曾于该板发言
罢免发起人,与连署人,均必须曾在该看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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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再次审查罢免名单,有效连署25人,未达40人的有效连署门槛,因此判决罢
免无效。
绿色为曾于Eng-Class板发文,但文章遭删除或自删。
红色为曾于Eng-Class板发文,文章仍留在Eng-Class板。
黄色为曾于Eng-Class板推文。
※dunchee君有发文过,但为空白文章且自删,故判定为无效连署。
※经过Google重新调查,发现另外有五位Eng-Class板板友曾于Eng-Class板
发言,但文章遭删除,故重新将此五位板友的连署资格计入绿色,如下:
ivyan君、bena君、wngub君、shawn1116君、nikekobe君。
※cyndilin君有发文过,但自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