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ng-Class板板主pierse重审罢免案无效

楼主: IMF (国际货币基金会)   2016-11-11 21:11:58
前言》
因为rainform君对于“曾于该板发言”的定义有所疑虑,认为推文应计入发言。
故,本人于2016年11月1日时,函信询问sitos前群组长,关于“曾于该板发言”
的定义,“推文”是否计入“发言”?
2016年11月3日,收到sitos前群组长的回信,表示当初的想法是“推文”也计入
“发言”。故重审Eng-Class板板主pierse罢免案。
另,因为rainform君提供调查曾经推文者的方式,故本人使用rainform君,所提
供之方式重新加以调查连署者的有效资格。
裁定并同说明》
一、本次罢免重审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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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19sZNS6u (LangService),对于罢免连署的资格: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3.发起人须曾于该看版发表文章 并针对罢免理由曾向组务申诉或反应
连署人数及审核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于40个连署"且"大于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与#1LlDa4-c (AboutBoards)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b.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c. 曾于该板发言
罢免发起人,与连署人,均必须曾在该看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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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再次审查罢免名单,有效连署25人,未达40人的有效连署门槛,因此判决罢
免无效。
绿色为曾于Eng-Class板发文,但文章遭删除或自删。
红色为曾于Eng-Class板发文,文章仍留在Eng-Class板。
黄色为曾于Eng-Class板推文。
※dunchee君有发文过,但为空白文章且自删,故判定为无效连署。
※经过Google重新调查,发现另外有五位Eng-Class板板友曾于Eng-Class板
发言,但文章遭删除,故重新将此五位板友的连署资格计入绿色,如下:
ivyan君、bena君、wngub君、shawn1116君、nikekobe君。
※cyndilin君有发文过,但自删。
作者: Oldwood (老木)   2016-11-11 21:26:00
我提出罢免申请是9/12,但因故被延迟至9/18才开始连署。但我无意就文章被删一事提出申诉。理由如前所说,我对pierse删文的动机无从揣测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6-11-12 07:29:00
如此一来,touchagain的指控就变得无的放矢了。#1O7Rdptk (LangService)这样的人,在争言论自由,让人叹为观止。(某5566也是)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2:32:00
好几人都说被删文 这是事实 只是懒得再陪你们玩而已anyway 这里缺乏公正 花的时间只是浪费时间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6-11-12 12:51:00
站方花了一堆时间查证,你们不信。楼上们只凭口说,还没证据。嗯,跟觉醒者有87%像。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2:58:00
我确实不信这个组长 明显有问题的规定 却不改在上面讨论串我提的40人问题 到现在没人能解释得通我上面就说了看有没有人要去申诉这规定 我是没空我很忙 说到最后会服这判决的 就只有你们三个
作者: Oldwood (老木)   2016-11-12 13:10:00
插个嘴。群组规定,“发起连署人”(就是我啦)资格之一:c. 曾于该板发言。#1LlDYUuF (AboutBoards)所以技术上来说,只需要干掉我就好了。不过连署人数不足是事实,所以没差啦。我认输。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3:12:00
是阿 不想再花时间 说实在这整个板现在还在看板的大概就这几十人了吧 投赞成票的早就远超50% 至少有80%我猜不过就少数人想要拿着40人门槛的规定来维持现状罢了这就是我之前说的万年烂板的恶性循环就想想那么多年没更新精华区 还能继续当板主就知道了稍微算了下 25/28 赞成票是89% 比87%还高了2%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6-11-12 14:56:00
Touchahain,你就承认自己无的放矢就好了,其他没凭没举,都是自己臆测和意气用事的话语,就不要一直露下限了吧。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5:17:00
光凭本文列出的就至少有两人是投完票后判决前被删文的你之前不是还说一定是"板主心虚了"才会砍文??自打嘴巴? 组长说判他砍文无罪也是在包庇而已喔凭什么投完票结算前砍文就算无罪? 结算前都可能会使资格被影响 这也叫无的放矢? 我看是你心里有鬼吧Kee32 别再秀下限了 大家都不想理你了 你就自High吧从头到尾 你都不敢在论点上做反驳 现在不过是靠40人的规定 这样很得意??? 哈 抱歉 这样打击不到我 只是觉得好可怜另外 你连again都会拼错 英文真的还要再加强 好吗?这个英文板就让给你们三个人吧 以后英文烂不要怪人要烂就给它烂下去吧 老话一句:关我屁事另外IMF就干脆承认现行法规有瑕疵 无法惩处就好了还特别加上"未在罢免连署期间砍除文章"反而恶心人为结算前当然罢免就不能算整个结束 难道总统大选5点停止投票 你5点01分就可以去投票柜作弊 然后说因为5点就结束了? 你们的逻辑 真是自欺欺人很明显结算前砍文就是影响到有效票Kee32 要不要再来秀个下限 解释看看??
作者: hlin12 (hlin)   2016-11-12 16:59:00
kee大,版主确实一直都有在偷删文哦,我之前也有注意到看来以后所有的文章要备份就是了包括他之前偷改版规,然后自删版规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7:08:00
这不晓得是第几个人出来指证了 Kee32还说无的放矢???我看是Kee32自己心里有鬼吧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6-11-12 17:28:00
中国人怕鬼,西洋人也怕鬼。我again拼错英文真的很弱,多益作文满分是蒙到的。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2 17:53:00
喔 还以为你放完砲就落跑了 来 解释一下阿 无的放矢?不然你就是心里有鬼 混淆视听???果然是什么样的板主 只有什么样的人才会支持这样的人 偶尔出来放个黑枪就缩头 让人叹为观止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6-11-12 23:14:00
你除了人身攻击还会什么?不跟你玩了,不然IMF这么有诚意回答,我还一直乱,对他超不好意思的。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16-11-13 00:11:00
真的是在秀下限 明明就是你先指名道姓开砲然后被人打脸 顺便自己打自己脸 我可没人身攻击喔让你解释你自己的话 你都不敢 并不需要他人攻击你真的是来乱来玩的 但我们其他人可不是 不要混为一谈是我们赞成罢免的多数 不想陪你们仅仅"3个人"玩了
作者: shawn1116 (大同)   2016-11-14 23:57:00
不太对 我在Eng版非常多年以前有PO过一篇文章这篇我要投罢免票的时候我有去看 确定还在但罢免完后去找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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