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TaichungBun 板主 kaorucyc 水桶之

楼主: kaorucyc (Yang)   2021-07-07 02:17:39
※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铭言:
: ※ 引述《kaorucyc (Yang)》之铭言:
: : 公告有写站内信违规
: : 也有说明若有疑虑请以板务标题发文讨论
: : 前板主时期以此为水桶原则水桶不少
: 不少?请问你的不少为几篇?请提出证据。
: : 也无人反应
: 非当事人何以得知?前板主也未对新释义做宣导,谁来反应?
: 此外,对之前违规之双标也并未做到解释。
: : 此篇公告为我在某违规文章推文告知请求标注代价时 有人询问标准后 公告之
: : 代价站内信没明确标示代价
: 站内报"价",客观上报价本身就难以为 0。
: : 业绩为明确标示业绩为代价
: 此代价也可以为 0,也无明确标示代价,
: 显为双重标准。
: : 0-3000即表示一个代价的区间
: : 申诉人看到的是0
: : 我看到是0-3000 3000种价格代价
: 不得为 0 就不该包含,1-3000 就合乎规定。
: 0 就表示有以 0 为代价征求之意愿。
: 显然 kaorucyc 之主观认定上与人有所出入,
: 而 kaorucyc 在前次水桶判决之争议,
: 也明显主观上与他人客观明显大为不同。
: : 这在前两位板主辞职前
: : 由我开始发水桶公告时有询问过
: : 前板主说相对日期公告内更新即可
: : 且前板主也是如此
: : 故我遵照此方法公告
: 如果前板主上街裸奔,你也照着做吗?
: 新的水桶放在很久以前的旧水桶,你觉得这样有尽到告知之义务?
: 你每件事都用前板主做为理由推责,那新板主有何功用?
: : 在申诉人申诉后
: : 我有新PO一篇公告了
: : 板规1.5需通告信告知
: : 申诉人未用通告信我也回他水桶原因了
: 你于信件只解释“前板主这样做,所以我这样做”
: 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何有水桶之释疑?
你不是要标准
标准就是只写站内信就是违规
公告内也写了
: : 我告知如仍有异议请至组务申诉并无违规
: : 至于申诉人所说1.6板规
: : 则是申诉人于申诉信内提及其他征求文未水桶
: : 我告知巡文时可能有所遗漏
: : 且文章已超过板规规定7日检举时限故不做处理
: : 并不是指申诉人超过7日所以我不处理申诉
: : 我都有回信告知水桶原因
: 我举列之文章并非检举,而是提出疑虑做为举证之用,
: 列举之文章皆为跟板主之板规释义有所冲突。
: 明显并非检举文章,但 kaorucyc 却借故为由,
: 顺势借口拒绝对我原先之水桶申诉,也拒绝释疑。
: 此外,举列之文章,kaorucyc 有推文,并无巡文遗漏之事。
里面只有一篇我有推文告知
而且在我推文告知后
也有修改
我同样也在申诉人的文章下推文告知
但是申诉人完全没做任何修改
连询问都没有
被水桶后才在询问标准
我也确实回应了
没有借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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