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Judicial5566
被申诉人:P55555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决内容:
#1JmXaG_R (Examination)一文中,本人之推文遭发文者修改,认发文者违反该看板
“二、发文规则:(一)基本发文规范:5.禁止修改、删除他人推文。”之规定,经去信
P55555检举。岂知P55555竟表示该发文者已交由另一板主处理,要求本人另行去信N板主。
申诉诉求:
1.小组长应纠正P55555。
2.P55555应依自己所订规定内容对senterla1做出处分。
申诉理由:
1.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板主权力义务规
范一、责任(1))。
2.P55555自收受检举后,每日尚能发上站公告,显非有不能处理之事由,不应擅自移交受
检举之案件。P55555称senterla1之检举案已由N板处理中,故一并将本人检举案移交,
不知其究系基于何理由将本人之检举与他人之检举并为处理,又为何不是他人之案件
与本人之检举并由P55555处理?P55555之回信与检举内容丝毫无涉,与未处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