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1.再次请板主群检讨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之规定,并明文采正面表列或负面表列方式
2.本案请板主重新公告使用者违反之规定及处份。
理由
1.依站规,板主可在不违反上级法令及规定下,订定板规。
但,板主并非劳动检查单位,综观PART-TIMEBM板,时有资方因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等二项遭处份,显见板主个人主观看法对相当数目使用者产生困扰,即应改正
2.小组判决 #1NdBnMwS (L_LifeJob) 已要求板主应明确律定标准,而非格式
若使用者未违反劳基法,小组认为仍应尊重使用者发言权力。
3.另打工之工作,常有非连续性时间、非固定地点之问题,如发放传单、问卷调查等
若板主可提供劳动部解释令、指引即可依规定强制要求,若无相关规定
板主迳以个人主观为劳工争取福利之意志,限制使用者发文之权利是否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