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part-time板板主 ra065311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8-31 15:35:20
※ 引述《kelly1101 (kelly)》之铭言:
一、本板板规第2条第C项规定,自创格式处水桶一个月。
二、本板板规第11条第B项、退文及多重帐号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申请删除文章时
限为发文后三十分钟内。2016/08/24 23:01:14前为十分钟。
三、本板违规追溯期,为违规发生起十四日。7/1违规,追溯期至 7/15 23:59。
四、本板并无自检、自首条款。
以上四点合先叙明。
使用者来信申请删除文章,为8/30,然发文日为8/28,远超过申请删除期限。
又文章明显违规,板主于追诉期内进行处分,并无不妥。
p板请辞后,我必须日理万机,已牺牲娱乐时间,力求处理进度追上发文速度。
惟目前进度缓慢,仍在持续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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