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DirectSales版tkdmaf版主版务执行疑义

楼主: tkdmaf (皮皮快跑)   2013-10-15 00:20:45
※ 引述《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之铭言:
: 发文、推文有本质上的差异,应该要分开讨论之,
: 基本上板主作为一个单纯的管理者而言,并没有查察药品是否核可的义务,
: 当然,更没有认定一个药品究竟是否受到认可的权利,
: 基于国家宪法及站规所赋予使用者的言论自由权,
: 原则上我们没有权利去禁止一名使用者推什么文,
: 就像有人在大马路上推销TR90或AgeLoc也不会有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人冲上来抓人一样,
: (名词若有打错请提醒组务,因为组务对直销这部分非常不熟)
: 台湾是个文明国家,很多事情最多就只能劝导,
: 检举人的用心其实也不无道理,
: 站在组务的立场,我觉得在发文格式内加注几条提醒使用者注意药物认证的真实性...等
: 之类的标语,可有助于提点使用者不要一味地相信,
: 或者是在板标、进板画面的地方做提醒也是一种选择,
: 但要做到‘限制’的话,基本上我是觉得不仅困难,也违反了言论自由,
: 不过广告不实倒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例如‘近视吃XXX会变好’之类的言论,
: 太过于笼统且‘一看就知道没有科学根据’的广告说词,有必要予以限制没错,
: 像是‘在家坐着吃OOO都能变瘦’、‘有了###就算不吃蔬菜也能变美’,
: 这种骗小孩的话,虽然明理人可以当笑话看,
: 但为了一些比较容易相信的人着想,有必要予以限制,
: 例如要求他们发、推文的同时提出研究报告之类的,
: 这是我的见解。
理解小组长解释。
不过原先板规就无对此类项目有任何的规范故无法给予处罚。
另外就是版主本身仍然无权限依法限制。
但若是以小组长特别说明的“提出确定的研究报告”。
这一点我倒是没认真想过可以纳入规范之内。
可能我太拘于法规我并非专业认定单位的部份,而忽略反过来要求提出证据的可行性。
另外就是其发表地点是推文,推文就像是口语化的聊天或对话而难以明确定义其属于文
章的部份。推文真的较难予以限制。毕竟那比较像留言性质而非文章。
这部份真的只能请板友自行自我约束。要用板规去限制和实务相关的内容这说真的还是
有其困难度。毕竟推文比起文章更受到自由言论的保护。
相关事项我会和另二位板主沟通重新讨论内容。
预定于7~14天内在直销板做出公告裁示。
不过我还是希望板友们能了解有些事情不是板主不能或不愿意做。
而是实务上他是没有规范而我们不能随意去变更规则。
凡事都要按既定的程序,事情自然水到渠成。
当然,基于板规目前无规范,目前相关的文章自然暂时无规定可罚。
待新规定上线后即生效。不过因为基于这部份是属自行举证权利。
有可能倾向文章只删不罚(或先要求补正)。毕竟他未能确实举证我也无从判定真伪。
只能以“无标示相关合法报告”予以删除。并且不予劣退。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0000-00-00 00:00:00
感谢回应,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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