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版主沟通信件1

楼主: d200190 (瞌睡熊)   2013-10-14 21:02:21
※ [本文转录自 d200190 信箱]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标题: Re: [检举] xcape
时间: Sun Oct 13 16:09:06 2013
※ 引述《tkdmaf (皮皮快跑)》之铭言:
: 检举裁定:驳回检举。
: 裁定原因:
: 该id发言仅为推文而非文章通告。
: 仅可视为其以口头表达意见。
就算是口头表达意见,难道你认为这意见完全没有违法疑虑?
那以后推文说"我要杀了XXX"也可以?
: 并且并没有任何指明被‘检举人xcape违法之判决书’。
: 如果xcape的行为属为法行为请附上检察机关或法律机构之详细判决书。
: 在没有法官的裁定情形下,本案无法给予该员任何惩处。
同前,没有法官裁定下就无法处理"我要杀了XXX"之类的言论,是这样吗?
: 本板不接受以判例为由做为裁定依据。
: 另外我虽然说明检举请擅加利用板主。
: 但是我觉得你们对于ptt的板主自治权及板主板规制定权以及板主判决能力权
: 所知甚少。
: 板主并没有顶天大的权利能做出超过他权限的判决。
: 然而我发现部份板友总喜欢要板主做出会被小组长惩处的权限判决。
: 我要说明的是。
: 事实上板主很难有权限以任何不属于文章管制以及不当行为语言管制的情形下
: 给予任何不适应的惩处。
: 以本案为例,如果我对疑似可能违规板友惩处。
: 他若向上去向小组长检举,则会因为没有任何可凭借其有违法之实依据。
: 板主会被小组长要求彻销判决。
: 除非你们能拿出具体的“事实文件”而且是针对违规当事人。
: 否则我无权力限缩当事人任何的发言权。
这也很奇怪,不当语言行为管制的标准是版主决定还是法官裁定?
辱骂、人身攻击版主就不需法官裁定直接管理,这种内容虚伪不实有触法疑虑的推文就
要等法官裁定? 更尤其这推文鼓吹不正当的医疗行为,版主真的觉得没问题吗? 版内可
没有加注任何"使用前请咨询专业医事人员"喔,在公开版面这种推文真的没问题吗? 过
去又不是没出过问题,这种放任不实医疗广告的版面,真的有意义吗?
: 日后再有相关没有详细针对当事人的文件的这类检举。
: 将依此检举判决全数颇回。
: 如果对此判决不满可与板主构通,若沟通后仍不满意请向上小组长申诉及检举。
: by tkdmaf 2013.10.12 09:12
: : 公平交易法 第21条
: : 事业不得在商品或其广告上,或以其他使公众得知之方法,对于商品之价
: : 格、数量、品质、内容、制造方法、制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
: : 途、原产地、制造者、制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
: : 误之表示或表征。
不得以其他使公众得知之方法,对商品用途为虚伪不实之表示,而虚伪不实的理由我
也附上其他法规,说明宣称"减肥、抗癌"乃是虚伪不实的用途表示,并举判例,过去
确有其他宣称减肥、抗癌之产品被起诉,这些难道都不构成管理不当推文的理由? 难
道版主不该修改版规加以限制,反而一句无法官裁决书不得管理就解决? 退一万步来
说,至少也加个"使用前请咨询专业医事人员"的声明,但版主做了什么? 一切都推到
法官裁决书,讲难听点,法官裁决书都下了版主水桶有个屁用?
请认真思考是否应该加强管理这种"鼓吹不当医疗行为"的推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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