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DirectSales 看板 #1IMVEWqf ]
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标题: Re: [检举] xcape
时间: Sun Oct 13 09:13:01 2013
检举裁定:驳回检举。
裁定原因:
该id发言仅为推文而非文章通告。
仅可视为其以口头表达意见。
并且并没有任何指明被‘检举人xcape违法之判决书’。
如果xcape的行为属为法行为请附上检察机关或法律机构之详细判决书。
在没有法官的裁定情形下,本案无法给予该员任何惩处。
本板不接受以判例为由做为裁定依据。
另外我虽然说明检举请擅加利用板主。
但是我觉得你们对于ptt的板主自治权及板主板规制定权以及板主判决能力权
所知甚少。
板主并没有顶天大的权利能做出超过他权限的判决。
然而我发现部份板友总喜欢要板主做出会被小组长惩处的权限判决。
我要说明的是。
事实上板主很难有权限以任何不属于文章管制以及不当行为语言管制的情形下
给予任何不适应的惩处。
以本案为例,如果我对疑似可能违规板友惩处。
他若向上去向小组长检举,则会因为没有任何可凭借其有违法之实依据。
板主会被小组长要求彻销判决。
除非你们能拿出具体的“事实文件”而且是针对违规当事人。
否则我无权力限缩当事人任何的发言权。
日后再有相关没有详细针对当事人的文件的这类检举。
将依此检举判决全数颇回。
如果对此判决不满可与板主构通,若沟通后仍不满意请向上小组长申诉及检举。
by tkdmaf 2013.10.13 09:12
※ 引述《d200190 (瞌睡熊)》之铭言:
: 文章代码(AID): #1ILWALEc
: 违规ID : xcape
: 违规时间 : 10/12 00:27
: 违规事由或事証 :
: 推 xcape:不能运动更要吃TR90,瘦身+抗癌(成份)
: 依 公平交易法 第21条
: 事业不得在商品或其广告上,或以其他使公众得知之方法,对于商品之价
: 格、数量、品质、内容、制造方法、制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
: 途、原产地、制造者、制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
: 误之表示或表征。
: 参照:
: 药事法
: 第 69 条 非本法所称之药物,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或宣传。
: 食品卫生管理法
: 第 28 条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洁剂及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食品器具、食
: 品容器或包装,其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
: 食品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宣传或广告。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第 2 条 本法所称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并标示或广告其具该功效之食品。
: 本法所称之保健功效,系指增进民众健康、减少疾病危害风险,且具有实质科学证据
: 之功效,非属治疗、矫正人类疾病之医疗效能,并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
: 第 6 条 食品非依本法之规定,不得标示或广告为健康食品。
: 第 14 条 健康食品之标示或广告不得有虚伪不实、夸张之内容,其宣称之保健效能不得
: 超过许可范围,并应依中央主管机关查验登记之内容。
: 健康食品之标示或广告,不得涉及医疗效能之内容。
: 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之认定基准(101年9月28日署授食字
: 第1013000020号令发布)
: 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如有夸张、易生误解或宣称医疗效能之情形,且涉及违反
: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条规定者,应依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论处。
: (一) 使用下列词句者,应认定为涉及医疗效能:
: 1. 宣称预防、改善、减轻、诊断或治疗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
: 3. 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
: (二) 使用下列词句者,应认定为未涉及医疗效能,但涉及夸张或易生误解:
: 3. 涉及改变身体外观者:
: 例句:丰胸。预防乳房下垂。减肥。塑身。增高。使头发乌黑。延迟衰老。防止老化。改
: 善皱纹。美白。纤体(瘦身)。
: ageLOC TR90未经主管机关公告具保健功效,不得称健康食品,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效,
: 不得宣称能够瘦身、抗癌,在用途上有虚伪不实之表示。
: 广告宣称减肥、排毒、抗癌之过去判例裁决书参考
: http://fyjud.lawbank.com.tw/index4.aspx
: 最高行政法院裁
: 102,判,1
: 96,裁,1135
: 最高法院刑事判
: 101,台上,6471
: 这不叫违法,什么叫违法? 大人明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