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DirectSales版tkdmaf版主版务执行疑义

楼主: smart1988 (苍穹)   2013-10-14 23:50:06
发文、推文有本质上的差异,应该要分开讨论之,
基本上板主作为一个单纯的管理者而言,并没有查察药品是否核可的义务,
当然,更没有认定一个药品究竟是否受到认可的权利,
基于国家宪法及站规所赋予使用者的言论自由权,
原则上我们没有权利去禁止一名使用者推什么文,
就像有人在大马路上推销TR90或AgeLoc也不会有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人冲上来抓人一样,
(名词若有打错请提醒组务,因为组务对直销这部分非常不熟)
台湾是个文明国家,很多事情最多就只能劝导,
检举人的用心其实也不无道理,
站在组务的立场,我觉得在发文格式内加注几条提醒使用者注意药物认证的真实性...等
之类的标语,可有助于提点使用者不要一味地相信,
或者是在板标、进板画面的地方做提醒也是一种选择,
但要做到‘限制’的话,基本上我是觉得不仅困难,也违反了言论自由,
不过广告不实倒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例如‘近视吃XXX会变好’之类的言论,
太过于笼统且‘一看就知道没有科学根据’的广告说词,有必要予以限制没错,
像是‘在家坐着吃OOO都能变瘦’、‘有了###就算不吃蔬菜也能变美’,
这种骗小孩的话,虽然明理人可以当笑话看,
但为了一些比较容易相信的人着想,有必要予以限制,
例如要求他们发、推文的同时提出研究报告之类的,
这是我的见解。
※ 引述《tkdmaf (皮皮快跑)》之铭言:
: ※ 引述《d200190 (瞌睡熊)》之铭言:
: : 检举人:d200190
: : 被检举人:tkdmaf
: : 看板板名:DirectSales
: : 检举类别:板务检举
: :      
: : 检举诉求:1. 版主 tkdmaf 执行版规的标准独断不明
: : 2. 希望版主tkdmaf增修版规、加注警语未得正面回应
: : 检举内容:
: : 缘起: xcape版友在直销版推文表述产品之医疗效能,并有夸大易生误解之词句,经本人
: : 于版上公开检举,版主表示未有法官裁决书无法认定其确有违法之事实,拒绝对其处理或
: : 对涉及医疗效能之文章、推文加以限制。
: : 直销版检举原文: #1IMQaD13
: : 版主裁定文: #1IMVEWqf
: : 经数次信件沟通,版主表示无法处理之理由为"版主权限有限"、"权力不得无限上纲"、
: : "除争执笔战、诱导或预备性犯罪外,保障所有人之发言权",然则争执笔战、诱导或
: : 预备性犯罪之内容全凭版主自由心证,可以独断裁定并加以限制,显示版主执行版规只有
: : 一种标准叫作自由心证,想办便办,不想办就说未有法官认定无法处理,并直接默认组务
: : 将以同样标准处理。
: : 依本站使用者条款
: : "本站并未针对“使用者内容”事先加以审查认可, 唯本站有权(但无义务)
: : 依其自行之考量, 拒绝或移除经由本服务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内容”"
: : 依版主权力义务规范
: :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 : 显示版主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虽无义务审查,但实质上确有权力加以限制。
: : 本站许多医疗、健体相关版面有禁止隔空医疗、诊断之版规,甚或在版规中加以提醒"推
: : 文资讯仅供参考、本版不具有隔空诊断/开药/急救等功能"、"推文内容若推文者无法证
: : 实其真实性或明显违反常识之推理,版主于劝导警告后若仍无效得予以迳行水桶禁言",
: : 何独直销版常时性有"以健康为诉求"之产品交换、经验分享却能豁免? 因此我认为版务
: : 有未尽完善之处。
: : 版主认定无违法之事实不予处分,此认定属于版主裁量权,我也许无法改变此检举受理与
: : 否,但我认为一个公开版面屡屡出现宣称医疗效能的文章、推文并不妥当,因而曾向版主
: : 建议增修版规,对宣称医疗效能、夸大易生误解之词句加以限制,判定基准可参考政府公
: : 告"101年9月28日署授食字第1013000020号令"内之判定基准,或者在版上明显可见之
: : 处加注警语,使版友面对医疗效能之宣传得免迷惑,然则未得正面回应,只告诉我修改版
: : 规不是那么简单的,此后再无下文,亦没有表示任何未来可能增修、加注警语的可能性。
: : 我认为版主对于完善版务无积极性,已失去共识,因此请小组长裁示。
: 针对检举人所提出事项,该板板主其之一的敝人有几点想特别提出说明。
: 1.各看板本身就有其看板自治权,以及版规制定权,当然其不得违反“站规”及“国家法
: 令”。然而就检举人所述既使我们不订定相关规定应也不违站规、组规。
: 至于法规部份敝人有强调敝人不是法律专业,我不能随随便便去定义法规是或不是之行为
: 。另外属行政法条的部份其是否必须限制于所谓的讨论板事实上也没有绝对遵从之必要性
: 。
: 2.为保障每一位板友之发言权,除了不当行为(如笔战、人身攻击、涉及暴力等等),我认
: 为每位发言人是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而非将责任强加在版主身上。板主之职业在维
: 系看板之秩序,维持良性的沟通讨论环境,但板主权责不应大到及于现实生活中。
: 3.检举人所提出之事项其为当事人在“推文”之言论。或许也可以当成就是一个说明或是
: 表达个人意见之所在,另其在板规也无相关规定依据。纵然要论惩处,实在也无从处罚。
: 然而若接受检举人之意见进行惩处,则反而变成无所依据。
: 4.直销板之板主共有三位,版规制定均需要三位板主共识,而非我一人能独断而行。
: 事实上相关文章的推文确有引起争战之嫌,然以版主之权责并非放任不管而是在其中多次
: 警告各方请注意发言。直到最后实在没办法有人就是不听劝,不得已才动用版规惩处。
: 在板主权限来说,惩罚并非是必要的手段目的,其重点是是否能稳住各方的情绪来进行和
: 平的讨论。
: 5.由于直销版另二位版主虽然事忙但我们仍然有对相关规定多所讨论,也对于各种检举案
: 件提出讨论及建议事项。然目前尚无具体认为需要当下改进版规之情形。
: 另外并非板主需不接受板友之建议。一来新制上路不满三个月就要擅自更动板规并非妥适
: 良策。其二是小组长亦明白敝人当初是基于维系板面平和秩序才同意另二位板主的推荐来
: 接任板主。目前直销板当务之急,是建立起一套平和的谈话机制,而不是不同的直销商彼
: 此嫌隙,稍有不从就起而争执。
: 6.淌若小组长能同意板主自治权及合理的管理基础上,敝人仍将依循版规之规范尽力完成
: 敝人从事板主之工作。但若小组长亦认为法规该介入板规之情形下,亦当遵照小组长之最
: 终判决,与另二位板主详事讨论后对板规进行修改。
: 7.无论如何,敝人不会放任任何的检举申诉文不予处理。每篇均会详实表明判决之依据及
: 处置的立场。当然身为板主任何时候可能都有漏失或是不足之处。如确有疏失必当详尽改
: 进以维使用者权益。
: 以上申覆 by 直销板板主 tkdmaf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0000-00-00 00:00:00
感谢回应,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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