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猫咪在家附近被车撞到死掉,提告对方毁损,检察官不起诉对方,我自9/26于派出所领得地检署寄来的不起诉书,那想问一下如果再议是收到不起诉书的十日内,那我这件10天的期限是到那时后呢?中间有遇到两天的台风假。
我知道放养不对,但我这边很偏僻郊区,平常没有什么车会经过,那天就好死不死有台货车开的很快,撞到我家的猫,然后逃逸,虽然最后有靠监视器查到车主,但对方推说没看到不晓得,没感觉,且跟我不认识,检察官就以毁损只罚故意,不乏过失而不起诉。
那我今天想提再议,如果针对超速驾驶,是否等同于故意,有点像是刑法上的不确定故意的意思,今你超速或竞速,或酒驾毒驾,本来就可预期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时可能会很严重,但你还是选择了去做竞速超速酒毒驾这样的行为,这是不是就等同于故意,不晓得用这讲法,去提再议虽然知道希望渺茫,但也想争取看看,不晓得有人可帮我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