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居住于同一公寓走到不同层梯间与走廊

楼主: rrr0832 (rrr0832)   2024-10-03 23:33:47
请问
若甲与乙居住于同一栋公寓内
但甲与乙分别住在不同层楼
若甲某天走到不是他居住之层楼之梯间与走廊
是否构成《刑法》第306条第一项之“侵入住宅罪”?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4-10-04 08:44:00
有公设吧,你先定义住宅范围不然一楼说,电梯给我从二楼开始,我不允许一楼空间被占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04 08:55:00
如果这理论成立 住高楼层的要怎么不犯此罪而回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04 09:37:00
单纯用走就走得到....要成罪不容易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04 10:03:00
跟要不要开门踏户无关 有些私人土地也没有特地围起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04 10:21:00
单纯走过开放空间? 私人土地通行?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10-04 10:23:00
不换成立
作者: jetaimeaussi (The last Waltz)   2024-10-05 17:26:00
刑306,如果能说明对方是无故,有主动犯意的证明。公寓大楼都是共有人,无论建物或是土地都有持分共有对方可以说他仅穿越公设走廊,也是属于小公设的持分他有共同分摊管理金维护的,应该不能当外人论定。住过新大楼有些管制只能到自己楼层上下很难进入而且公寓大厦对住户的定义很广,包含被区权人同意的也算是住户,构成要件蛮辛苦的,若能跟妨碍自由强制罪并同起告才有机会,并且请律师帮忙会好多楼上下会结下深仇大恨不外外乎噪音,烟毒,都遇过例如对方持刀枪多次骚扰,应该就有摸到这条可能
作者: a50847 (YA)   2024-10-05 19:36:00
不构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