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姐姐,约22年前妈妈去世后留下约500-600万的遗产和一间公寓,当年我还未成
年,我并不知道有这些钱,所以遗产全在大姐那边,直到最近大姐要卖这间公寓我才知道
有这笔钱。
我一直住在这间公寓里,我有意想要买下大姐的持分,于是叫他把当年留下的钱列出明细
,把属于我剩下的钱还给我,但在谈购买持分房屋时已经吵到撕破脸的地步,于是他表明
房子没解决,我的钱也别想拿。
想请教这种情况有办法提告吗?
若能提告求偿,能求偿多少呢?
他列出的明细我约有30几万的现金与一张每年分红1.8万的50万保单(已领15年,但不是
我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