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与对方发生车祸
对方无照无保险
双方人都有受伤
互告过失伤害
几个月前收到土城地检通知出庭
请假出庭结果对方未到
今日又收到林口调解委员会要求出席
请问如果对方再未到场该如何处理
总不能每次收到通知都要请假
然后对方始终不到场吧
稍早询问富邦说我方强制险
已理赔医药费给对方
目前请富邦提出相关文件佐证
如果富邦提出已理赔证明
是否代表对方提告之过失伤害自动失效
谢谢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4-07-30 18:01:00不要调解阿 直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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