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个人资料的使用期限如何界定?

楼主: withoutshine (何必帮别人想那么多)   2024-06-24 07:31:53
请问一下,根据个资法,一旦同意个人资料的使用,
是否就没有收回来的机会?
还是说契约有效期结束之后,就应该可以要求对
方停止使用个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24 09:18:00
理论上可以请求删除实际上嘛...很少有人记得有这个权利就是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4-06-24 09:40:00
客服会各种理由装死,说什么系统不给改。一定要跟他说有电话录音,依据个资法第三条请求删除,才会比较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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