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络陈情不留真名是否构成伪造文书罪?

楼主: red0whale (red whale)   2024-06-07 05:42:57
不久之后要出庭
而我的辩证之一是陈情案件
然而当初以网络陈情的方式留下的姓名不是我本人的姓名
而是随便乱取的姓名
请问这样不留真名的辩证检察官或法官是不是就不予采信?
另外,陈情案件不用真名,像我的这个案件
是不是构成伪造文书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07 10:55:00
你要先搞清楚 伪造文书不是说写的东西不真实就算否则写小说的人都该死了除非你是冒名 否则没有伪造文书问题
作者: ultratimes   2024-06-07 22:56:00
那请问这一种有没有伪造文书的问题呢?当初是弟弟填写 也是填弟弟的资料,但最后出面的是哥也就是填写文书在前,实际出面在后,一样算伪造吗?还是伪造文书罪的过程一定要顺序正确才能成立?
作者: tomshiou (( ̄︶ ̄))   2024-06-14 16:45:00
先去看看成立条件吧
作者: masala (masala.zone)   2024-06-15 14:13:00
“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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