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强制执行警示帐户

楼主: missss (ss小姐)   2024-02-14 06:57:53
之前三方诈骗被骗现在民事判决书下来了且因为刑事对方需要先服刑
想请问因为对方需服刑完毕才能去解除警示帐户
我可以在对方还没解除警示帐户的状况下先对对方的警示帐户强制执行吗
这样我是能扣到对方的银行帐款吗?
里面是有剩余款项没被没收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4-02-14 08:31:00
2年就会自动解开
作者: GameTheory9 (赛局)   2024-02-14 12:50:00
1.民事判决书如果已经确定(对方没上诉),你可以直接拿民事判决书正本到国税局,缴费后申请查询被告(债务人)的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及财产归属清单。从清单可以看出被告目前名下有哪些收入、股票、存款、不动产、汽机车等各种财产资料。确定判决书就是执行名义,你自己去国税局查最快!2. 再拿民事判决书正本,及上述清单正本,并填写声请执行状,去管辖的执行法院声请你要对被告的财产强制执行,接下来执行处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3. 你也可以声请法院代向税捐机关查询债务人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及财产归属清单,不过须缴交查询费用新台币500元。(由法院查需要作业时间,所以你自己去国税局查最快!)4. 原则上除法律规定不得为执行的财产(劳工的退休准备金、退休金及请领退休金之权利、依法领取的社会福利津贴、社会救助或补助等)以外,其余债务人所有的财产都可以强制执行(如:存款、薪资、股票、动产、车辆、不动产等)。☆上面讲的情形是民事判决书已经确定的情形,因为到国税局查财产需要携带判决书正本+判决确定证明书正本+你本人的身分证正本。5. 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第8条:存款帐户之款项若已遭扣押或禁止处分,复接获法院、检察署或司法警察机关通报为警示帐户,该帐户仍应列为警示帐户,但该等款项优先依扣押或禁止处分命令规6. 台湾高等法院111年民执类法律座谈会:警示帐户存款是诈欺被害人汇入,可否核发换价命令?结论是:对该警示帐户得扣押,但不得进行终局执行换价。执行法院查得系争存款为被害人被诈骗集团诈欺后汇入,形式外观上为犯罪所得原形,遇此情形,警示通报所生禁止处分效力应与刑事保全犯罪所得没收之扣押相当。但系争存款是否确为犯罪所得?尚待实体审认。如为犯罪所得,依刑法第38条第1项、第2项规定,应予没收。执行法院为避免以犯罪所得代债务人清偿债务,使被告实质上享有犯罪所得,致违背刑法第38条之1澈底剥夺犯罪所得之立法旨趣,并损及被害人之权益,在系争存款帐户解除警示前,自不得为终局之换价执行。最后结论:诈欺被告的帐号被警示冻结,目的是为了全面剥夺犯罪所得,避免被告保有犯罪所得,虽然帐户内款项是诈欺被害人汇入,但有可能是被害人ABCDEF分别汇入,如果只有A声请强制执行所以只换价发还存款给A,将导致被害人BCDEF权益受损,也使得被害人A独享不法犯罪所得,这样对于刑法规定要全面剥夺犯罪所得、遏止诈欺犯罪的目的不符,因此不能警示帐号金额只能先扣押,但不能核发换价命令。被告刑事诈欺不法犯罪所得应由国家没收,是刑事责任;被告因故意诈欺而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因此必须负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两个是不一样的事情。只有依刑法第38-1条第5项,犯罪所得已实际合法发还被害人者,才不予宣告没收或追征。总之,先去查被告财产,然后去法院声请强制执行。说不定他名下很多财产呢,交给执行法院处理吧!祝顺利取回被诈欺的金额。
作者: RichardPosne   2024-02-14 14:47:00
你已经有民事判决且判决确定的话,不是声请假扣押,假扣押是还没取得执行名义之前的保全程序,你现在已经取得执行名义了,就直接声请正式的强制执行,交给执行处去处理,不用等到2年、3年后警示帐户解除再去声请强制执行。至于你能不能拿到钱、最后能分配到多少钱,之后可以问执行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4-02-14 21:12:00
个人浅见,高院111年座谈会忽略了强执18条停止执行的法定要件,创造了债务人帐户遭警示冻结,债权人即应停止受偿的执行障碍事由,这样并不是非常恰当就如原po这个例子,如果适用座谈会见解,纵使被害人只有原po一人,你也只能先扣押债务人帐户存款,等到数月、数年帐户解除警示后,原po才能实际拿到这笔钱,倘若这段期间债务人有别的债权人(不限于诈欺的被害人)也来分一杯羹,原po拿的就更少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2-15 09:14:00
某种程度算是开后门啦当你要被强执 就找人告你诈欺冻结户头取时间做假债权 日后参与分配 让真债权人只能拿少许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4-02-15 10:52:00
等到帐户解除,钱都被领走了,我就是遇到这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15 11:02:00
举证里面的钱是你汇的(进出时间点),只要尚未被领走就算是保全,被领走的就只能一起分剩下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2-15 23:52:00
最好是作假债权...
作者: GameTheory9 (赛局)   2024-02-16 06:50:00
制作假债权私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提交给执行处,使执行处公务员登载不实,为了延缓财产被执行而刑事犯罪也是一绝。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4-02-16 18:48:00
如果帐户钱够多,铤而走险不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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