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旅馆业者的解除契约纠纷

楼主: vivian520 (vivian)   2024-01-16 22:07:25
对于台湾的旅宿业真的好无言阿!
一、起因
今年过年高龄70岁的母亲为了让家人有个愉快的过年,于是在高雄喜达丝饭店订房,预定
113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四人房,并在112年12月21日汇款$10782(当时汇款后也未以任何
形式通知订房完成),惟因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不佳之突发因素,欲申请取消订房。
二、第一次表示无法退款
因此,从1/10起家人持续拨打电话至到喜达丝饭店柜台表达取消订房之意,然而饭店表示
无法退款!原因是因为我们是用早鸟9折方案,所以不能返还预定房费。
直到我们表示,依照“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第七条规定:“甲方解约通知于预定住
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达者,得请求乙方退还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意思就是如果我们在14天以前向饭店表达取消订房,是可以向饭店请求退还房费!但是喜
达丝饭店态度仍然非常强硬,得到的答案是:“稍后再与您联系!”,表示会有一位王小
姐与我们联系,但是这通回复电话我们等了5天才收到!
三、第二次表示无法退款
113年1月15日接到王小姐的回应,但是从王小姐身上得到不同的答复,因为它们内部订房
系统的关系,所以没办法退还房费!
意思就是……“不能退还房费不是因为饭店,而是因为饭店系统?”(黑人问号!?!?)
所以要怪只能怪饭店的系统?
最后饭店表示,它们要等到113年1月19日才能回复我们是否可以返还房费。
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需要等这么久的时间才能返还房费?喜达斯饭店是不是一开始就打
算不退还呢?
最后,高龄70岁的老母亲只能一直打电话拜托喜达丝饭店,但饭店却以各种理由塘塞我们
,该怎么办才好?有网友可以给我们一点意见吗?
#喜达丝饭店
#旅宿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1-16 22:23:00
消费者服务专线 1950
作者: me410 (aaaaa)   2024-01-16 23:14:00
《消费者保护法》第43条及第44条送消保官, 依照消保法第56条之1处理10782是房价当订金全付吗?是的话违反观光旅馆业定型化契约第1点第四项
楼主: vivian520 (vivian)   2024-01-17 11:52:00
是全部房费,不是押金me410:太感谢您的意见,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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