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竞业条款这样成立吗?

楼主: youSeeSee (UCC)   2024-01-12 00:35:05
目前是软件工程师非管理职,最近找到新工作也是相同职务
新公司和原公司销售对象都是开店的餐饮老板
软件重点主要功能不太一样但有部分重叠,客群都相同
主要想请问下面的合约内容,竞业条款有合法会成立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4-01-12 09:00:00
对方拿出平均工资一半就成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1-12 09:13:00
竞业补偿条款是看你在那家新公司做什么工作旧公司写code ,你去同行业新公司当个扫地僧,要赔钱吗???你可以行文说你打算去哪家公司,然后那家做什么业务如贵司禁止本人到该公司从事此类业务,请把补偿金打到我帐户,如未于x年x月x日前回函同意,或未提供补偿金则视同贵司同意本人所任职工作不涉违反当初订定的竞业条款你若有尽到告知义务了,他们要怎样事后提告你违反契约??
楼主: youSeeSee (UCC)   2024-01-12 10:48:00
公司目前说只要离职就会给补偿金 但还没谈金额 如果拿了 但我去别的公司也写code产业不一样也要被限制吗?不过工作的软件开发 也没特别或独家技术 很多竞品都在做 这部分也没什么营业秘密吧 很好奇这样会可能成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1-12 13:37:00
一般写code 如果不是掌握什么神通秘术 ,竞业条款可以无视公司再蠢也不会针对到处能取代的码农 这个想想看自己是否有一般码农无可替代之处
楼主: youSeeSee (UCC)   2024-01-12 13:58:00
我没有特别之处 只是待比较久的工程师比较熟悉公司产品工作技能上 公司也能再招人递补 但想说如果没特别之处但公司是说会给补偿金,若有给不知道害会不会被限制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1-12 14:24:00
劳动基准法第9-1条 里面所列四项 违反任何一者约定无效其中第二项 员工担任的职务,能接触或使用公司的营业秘密一般写程式的工作内容应该都毫无秘密可言,所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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