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台湾司法史上最大冤狱案:苏建和三人案
20几年来
无数次被判死刑
中间有判过一次无罪
但马上又被推翻 又再判回死刑
最后一次被判无罪定谳 检方不得再上诉
等于苏建和三人从此以后就是无罪 台湾司法再也无法追究
三人还可以反过来要求台湾司法为冤狱赔偿
其实这个刑案很基本的点就是
当时去吴姓夫妇家行窃杀人的
究竟是只有一个人(王文孝 早就被枪决了) 还是有其它共同正犯(苏建和等三人)
王文孝的哥哥王文忠因为帮忙把风 也早就被判刑并服刑完毕了
(虽然我觉得有可能是王文孝为了保住哥哥 所以刻意隐瞒部分事实或说慌诬告苏建和等
三人)
最后一次之所以判苏建和等三人无罪定谳
是因为法官认同李昌钰的鉴定结果: 不排除是1人砍杀2人的可能
但用一般人的经验法则以及常理判断
假设小蔡跟小英两个人在卧室里睡觉
小习一个人进入行窃 结果看到小蔡跟小英在卧房睡觉
小习于是砍杀小蔡跟小英两人共79刀将两人惨忍杀害
大家觉得真的有这种可能性吗???
1个人可以制服住2个人 再砍杀2个人多达79刀
隔壁房间的小蔡小英的儿子女儿都没被惊醒
隔壁邻居整晚也没听到什么声音
小习既然只是想要行窃
除非是被小蔡跟小英发现后说要报警抓他 激怒到他 才会想要砍杀两人
那么 小习一个人可以将小蔡跟小英两人制伏住 然后砍杀79刀杀死两人
还让隔壁房间的小蔡小英儿子女儿都没听到声音
有这么厉害?
当然也不排除小习并非要行窃 而是铁了心要去砍杀小蔡跟小英
所以趁著小蔡跟小英都还在熟睡时就下了杀手
但如果是这样
砍杀熟睡中的两人应该是直接对着要害直接几刀下去就完事
怎么会砍到79刀那么多刀?
又干嘛要胡扯说是要行窃? 就说两人跟自己有仇所以自己当晚喝醉酒乱性去杀人就好
因此
真相绝对不单纯
用小学生都懂的经验法则与常理判断
小习1个人要将非熟睡中的小英与小蔡砍杀79刀致死 又不发出声音惊醒隔壁或邻居
实际操作上成功的机率太低
因此合理推断一定有共犯进去一起制服小英与小蔡
并且应该不只1人拿刀砍杀小英与小蔡
才会造成最后小英及小蔡被砍杀79刀致死的结果
既然有共犯
那就不是1人所为
又怎么会得出最后是1人所为而将苏建和等三人无罪定谳的道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
共犯另有他人
不一定是苏建和等三人 有可能是王文忠 也有可能是从来没被找到过的神祕真凶
只是最后王文孝1个人倒楣被抓到
不知出于什么动机 刻意隐瞒部分真相或者说谎诬告无辜之人
用以误导检方侦办方向 变成最后现在这个样子
把这个情境故事告诉小学生
连小学生都会说应该是有共犯一起犯案
台湾司法竟然采信没有共犯的学说
最后作出无罪判决
实在太可笑可耻了
前面那么多次数十位法官都自由心证判死刑
就只有其中一次与最后一次的几位法官判无罪
判无罪的少数法官是在把判死刑的大多数法官当白痴智障?
所以最后就直接无罪定谳?
台湾司法到底在干嘛?
最后问问大家
就问一个问题就好
1个人真的有办法制服住2个人 砍杀2个人共79刀到死 然后还不惊醒隔壁房间与邻居?
有可能吗???
各位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