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爸爸和叔叔去年10月闹翻
目前互不往来
闹翻后我也与叔叔没联系
但我有一台车平时很少用就借停在叔叔名下某间无人住的房子车库里
(没有签任何租赁合约或line上文字约定
但叔叔有给车库电动门钥匙)
今天过去要把车牵走时,发现车库电动门打不开,很确定他是故意换锁!
1月时还有去车库里充电,今天就进不去了~
因为去年10月闹翻后没再联络,这中间也没接到任何通知他要换锁或要我把车牵走
现在我也不确定车是否还在车库内,我们是认为车还在的机率比较大,只是叔叔故意不让
我用车,我也卖不了还要每年白缴税金和保险,刚好今年8月又要验车
Q1 .我可以去警局报遗失吗?
警察做笔录会询问车子遗失的时间地点
我把此事直接跟警察说,警察联系叔叔时他否认我的车停在他家车库,我后续该如何处理
?
Q2. 先说我已做最坏打算就是“报废”
但是我比较担心的是去报遗失、失窃这个动作,我会不会被叔叔报复反告?
(不确定车是否还在车库)
Q3. 另一种可能我的车ㄧ直没办法移走,变成我侵占叔叔的车库了,可能会告我侵占?
以上3个问题,麻烦各位解答或给建议
谢谢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