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印鉴证明是否牴触释字443?

楼主: vikk33 (陈V)   2022-10-11 03:19:22
台湾目前有上百项法律规定到"印鉴"
https://reurl.cc/qNlWXy
"印鉴" 就是去公所登记取得证明的印章,代表见此章如此人亲签
但是"印鉴"原始法律定义?
找半天只有一个行政命令"户政事务所办理印鉴登记作业规定"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印鉴"的定义与登记效力,却有几百条规定使用"印鉴"的法律
民法也只说"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
未有规定"印鉴"的定义与登记效力
这种情形下,由于印鉴登记会造成大量法律行为效力问题
未有明确法律位阶之规定
是否牴触释字第 443 号?
https://reurl.cc/jGnKYp
因为签与章法律效力同一,强制使用印鉴影响到生效否
事关"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权利之限制,,亦应由法律加以规定,如以法律授权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补充规定时,其授权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
很难说这只是细节性、技术性次要事项
想请问各位看法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2-10-11 03:33:00
等到真的有人争执他觉得印鉴的定义影响到法律效果才会有明确性问题吧。不过你可以是说你认为印鉴要怎能就是才会有问题?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2-10-11 03:33:00
等到真的有人争执他觉得印鉴的定义影响到法律效果才会有明确性问题吧。不过你可以是说你认为印鉴要怎能就是才会有问题?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2-10-11 03:33:00
等到真的有人争执他觉得印鉴的定义影响到法律效果才会有明确性问题吧。不过你可以是说你认为印鉴要怎能就是才会有问题?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3:39:00
这问题从60年代就讨论到现在90年代规范印鉴被宣告违宪 后来说要用指纹也违宪现在就是将就著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3:39:00
这问题从60年代就讨论到现在90年代规范印鉴被宣告违宪 后来说要用指纹也违宪现在就是将就著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3:39:00
这问题从60年代就讨论到现在90年代规范印鉴被宣告违宪 后来说要用指纹也违宪现在就是将就著用
楼主: vikk33 (陈V)   2022-10-11 03:53:00
我的意思是印鉴欠法律明确定义与授权,因事涉权利义务成立
楼主: vikk33 (陈V)   2022-10-11 03:53:00
我的意思是印鉴欠法律明确定义与授权,因事涉权利义务成立
楼主: vikk33 (陈V)   2022-10-11 03:53:00
我的意思是印鉴欠法律明确定义与授权,因事涉权利义务成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5:59:00
你主张影响你使用印章或签名的自由吗? 不然与442何干?更正 若不是影响自由 与释字443何干?
作者: hide1213xj (破坏 无谋 创造)   2022-10-11 17:35:00
J443说执行法律细节性跟技术性事项可以行政保留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2-10-12 23:30:00
我觉得可能跟443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印鉴证明确实有很多问题,推刘宏恩教授《抛弃继承需要“印鉴证明”及“已通知次顺位继承人之证明文件”吗?》一文。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5:59:00
你主张影响你使用印章或签名的自由吗? 不然与442何干?更正 若不是影响自由 与释字443何干?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1 05:59:00
你主张影响你使用印章或签名的自由吗? 不然与442何干?更正 若不是影响自由 与释字443何干?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3 23:50:00
有的行政机关在委任关系的认定要印鉴证明,法院提存授权也需要,所以我觉得印鉴证明还是有存在的必要行如要废除印鉴,地政事务所会第一个反对
作者: hide1213xj (破坏 无谋 创造)   2022-10-11 17:35:00
J443说执行法律细节性跟技术性事项可以行政保留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2-10-12 23:30:00
我觉得可能跟443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印鉴证明确实有很多问题,推刘宏恩教授《抛弃继承需要“印鉴证明”及“已通知次顺位继承人之证明文件”吗?》一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4:17:00
就改个方式叫你去公证而已...事实上都是可以用公证的方式解决 更麻烦而已印鉴证明可以分别申请 公证你就得到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2-10-14 14:39:00
地政事务所怎么会反对,就申请人本人自己到场呀,不能找代书唷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5:23:00
自己到场=>啥都不懂越弄越久=>大排长龙大家都不高兴...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5 03:07:00
本人到场核对身分时间增加,然后还有年纪大一点的记忆力不好,问都不知道。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3 23:50:00
有的行政机关在委任关系的认定要印鉴证明,法院提存授权也需要,所以我觉得印鉴证明还是有存在的必要行如要废除印鉴,地政事务所会第一个反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4:17:00
就改个方式叫你去公证而已...事实上都是可以用公证的方式解决 更麻烦而已印鉴证明可以分别申请 公证你就得到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2-10-14 14:39:00
地政事务所怎么会反对,就申请人本人自己到场呀,不能找代书唷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5:23:00
自己到场=>啥都不懂越弄越久=>大排长龙大家都不高兴...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5 03:07:00
本人到场核对身分时间增加,然后还有年纪大一点的记忆力不好,问都不知道。
作者: hide1213xj (破坏 无谋 创造)   2022-10-11 17:35:00
J443说执行法律细节性跟技术性事项可以行政保留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2-10-12 23:30:00
我觉得可能跟443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印鉴证明确实有很多问题,推刘宏恩教授《抛弃继承需要“印鉴证明”及“已通知次顺位继承人之证明文件”吗?》一文。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3 23:50:00
有的行政机关在委任关系的认定要印鉴证明,法院提存授权也需要,所以我觉得印鉴证明还是有存在的必要行如要废除印鉴,地政事务所会第一个反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4:17:00
就改个方式叫你去公证而已...事实上都是可以用公证的方式解决 更麻烦而已印鉴证明可以分别申请 公证你就得到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2-10-14 14:39:00
地政事务所怎么会反对,就申请人本人自己到场呀,不能找代书唷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15:23:00
自己到场=>啥都不懂越弄越久=>大排长龙大家都不高兴...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5 03:07:00
本人到场核对身分时间增加,然后还有年纪大一点的记忆力不好,问都不知道。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2-10-10 19:33:00
等到真的有人争执他觉得印鉴的定义影响到法律效果才会有明确性问题吧。不过你可以是说你认为印鉴要怎能就是才会有问题?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0 19:39:00
这问题从60年代就讨论到现在90年代规范印鉴被宣告违宪 后来说要用指纹也违宪现在就是将就著用
楼主: vikk33 (陈V)   2022-10-10 19:53:00
我的意思是印鉴欠法律明确定义与授权,因事涉权利义务成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0-10 21:59:00
你主张影响你使用印章或签名的自由吗? 不然与442何干?更正 若不是影响自由 与释字443何干?
作者: hide1213xj (破坏 无谋 创造)   2022-10-11 09:35:00
J443说执行法律细节性跟技术性事项可以行政保留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2-10-12 15:30:00
我觉得可能跟443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印鉴证明确实有很多问题,推刘宏恩教授《抛弃继承需要“印鉴证明”及“已通知次顺位继承人之证明文件”吗?》一文。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3 15:50:00
有的行政机关在委任关系的认定要印鉴证明,法院提存授权也需要,所以我觉得印鉴证明还是有存在的必要行如要废除印鉴,地政事务所会第一个反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06:17:00
就改个方式叫你去公证而已...事实上都是可以用公证的方式解决 更麻烦而已印鉴证明可以分别申请 公证你就得到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2-10-14 06:39:00
地政事务所怎么会反对,就申请人本人自己到场呀,不能找代书唷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0-14 07:23:00
自己到场=>啥都不懂越弄越久=>大排长龙大家都不高兴...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10-14 19:07:00
本人到场核对身分时间增加,然后还有年纪大一点的记忆力不好,问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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