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短租押金纠纷

楼主: wait9   2022-07-26 16:35:49
请问各位版友
本人7/17日至丽冠住园看房后,
现场预定一间月租金13200元的房间,
预计租3个月(服务人员告知租金11200,短租三个月所以租金为13200,押金两个月),
本人现场付清押金及三个月租金,
双方约定好7/29签约及办理入住,
本人今天7/26日上午11时许致电告知因工作因素所以不签约及入住了,
该饭店说两个月押金26300元部分无法返还,
本人已于签约前告知解约,且7/17并没有任何的书面资料让消费者知道
提前解约的赔偿是两个月押金,
是今天致电要取消时,才告知两个月押金无返返还。
请问有有经验的版友,
押金部分还有解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7-26 17:36:00
这案子建议找消保官吧,另外看看官网有无定型化契约另外......你7/17不先拿契约本来看就先给钱....???
楼主: wait9   2022-07-26 18:21:00
谢谢m大,已向消保官申诉本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7-27 08:33:00
常识上来说押金就是这样的构造,要打赢很难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2-07-27 09:42:00
此事可归责于你 对方可没收定金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7-27 09:44:00
定金(or订金)跟押金不能混唯一谈混为一谈这种收法并不符合比例原则以及平等原则押金的目的不是拿来当作定金没收的再者,假若今天业者没收两个月押金,那干脆就照租三个月3个月后约满,押金返还,等同只要付一个月就可以住三个月那原PO干脆把房间转租出去,三个月,收两个月租金就好一加一减,还回收原本的损失,不是吗???
楼主: wait9   2022-07-27 12:14:00
谢谢m大,目前对方确实是把押金当订金没收,整个不符合比例,目前已找业主要先谈一下,另有查了该间评价,有不少乱扣钱的负评,事后处理好再上来回报,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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