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恐吓撤告

楼主: latticewine (橘色月亮...)   2022-07-25 13:03:01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个月前,某单位主管(非本人单位之主管)于本人招开会议期间抢了会议室,
因此,本人向场地主管单位抗议,并告知机关首长此事。
而机管首长并无积极处理该事件,因而本人向同事抱怨此事,
几天后,对方得知我抱怨后,在我的部门门口,大声向我主管说这件事,
并且指名道姓,当天因为我也在办公室内,因此外出查看,
并要求到机关首长办公室讨论此事,本人主管也没有反对。
但对方转身就走,当我追上去问他为何不敢去时,
对方则回说:我不需要跟你说!
我则再次追问:为何不需要...
然而,对方于事后到警察局控告我恐吓!
最近收到传票要到侦查庭应讯...
但对方则宣称要撤告(据我说知,恐吓罪无法撤告)
警察局告知无法撤告,最近他又说要撤告,向人事处问我的个资。
虽然我的个资不值钱,但公诉罪指控后撤告需要被告的个资吗?
不是应该只有起诉和不起诉的差别?
请各位大大解答~ 科技群中的法律小白 拜谢
作者: jesil (._.)   2022-07-25 13:11:00
可以不追究 认为有成立同意缓起诉被告个资非必要 要完整个资就双方来写和解书
作者: zxcv5361 (spacesky)   2022-07-25 14:16:00
莫名奇妙的两人不要浪费警察和地检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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