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抛弃继承和第一顺位继承

楼主: soonne (石头)   2022-07-19 00:58:46
被继承人祖母:尊亲属及配偶皆过世,有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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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养女,祖母无亲生子女,身分证和户口名簿都有注记收养关系之类的状况,
配偶已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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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独生女,已婚,尚无子女
现在有一状况是,妈妈有债务在身不便承接祖母的遗产,所以想要由孙女接手
目前还没有询问祖母做遗嘱的意愿,本人仅在之前表示以后的事你们自己处理了
所以想要厘清几个问题的答案,看看是不是真的能自己处理好:
1. 如果以第一顺位直系卑亲属来看,是不是妈妈执行抛弃继承的话,就会是孙女完全
自行处理祖母的遗产跟债务了?
2. 其中养子女这一块比较疑惑,在继承的路上会不会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3. 如果在祖母过世后,母亲也相继过世,但母亲还未就祖母过世的部分作抛弃继承,
那么到孙女做再转继承时,祖母的遗产会被受到母亲的债务影响吗?
在网络上没有找到类似的案例,也可能只是没有找到而已,
但还是非常想知道要怎么处理,先谢谢法律板跟各位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7-19 02:52:00
1.是 2.基本上不会 3.会 你举的例子变成母亲继承祖母然后孙女继承母亲 那孙女继承的当然包括母亲的债务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2-07-19 07:08:00
1.抛弃继承不会产生代位继承。唯一解是,母亲先去世,女儿先抛弃继承母亲祖母去世,女儿仍可代位继承祖母祖母后去世祖母后去世,女儿可以本位继承祖母考虑用遗嘱?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2-07-19 08:19:00
楼上参考一下民法第1176条第5项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2-07-19 08:36:00
是我记错了
楼主: soonne (石头)   2022-07-19 13:52:00
谢谢各位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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