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renas (无)》之铭言:
: 如题 之前我将钱包放在机车上忘记拿走
: 有个人(住附近) 将钱包拿走 取走里面金钱并将我钱包丢掉
: 导致我必须全部证件重办
: 我跟警察调摄影机后很清楚拍到他 他虽然有狡辩他有把钱包放回去(那不重要)
: 不过最后还是全部承认
: 后来在调解时他说要分期还 我不会接受的 我觉得他想拖到缓刑期间结束
: 他取走我金钱与钱包内所有价值为16000
: 后来进入刑事庭 法官根本不想理他 他在庭上也都承认了就直接结束庭审
: 然后是有侵占判刑确定的 他还要缴罚金的样子
: 因为我申请刑附民 所以接下来是民事庭要开
: 我上网看 因为我收到的通知是先调解 调解不成立刻开庭
: 当然我不接受分期 他就一次还我16000就结束
: 那这个情况下 开民事庭就是依刑事判决来走
: 请问各位 是不是我之后会拿到判决确定书 跟一个什么债权证明
: 然后我再去国税局以此证明去调查他的帐户及名下财产
: 直接申请冻结
: 该债权证明五年内要换一次
以上不管你的观念正不正确,大部分该懂的你都有抓到重点,细节是不是有问题影响不大。
后面就很多认知上的错误。
强制执行主要有几种:
强制扣薪、冻结户头、查封动产(户长或追车)、查封不动产
追车的部分比较麻烦,你个人也比较难完成容易出状况,先跳过不考虑。
强制扣薪的部分,可以扣底薪的三分之一、奖金的二分之一,才是你所说的扣到足额为止。
但对方如果没有扣缴凭单、没有薪资投保、自己做生意、老板故意袒护~
你还是有可能无法扣到他薪水;
老板故意袒还是有破解的方法,除非他还有欠很多钱,这点也可以先跳过可能性不大。
冻结户头,除非你是债权银行、或他有正常工作抓他发薪日,否则是一种赌注。
冻结户头只有冻结你申请那次,隔天户头还是能自由使用其他款项;
你冻结的时候户头里面不足额就不足额,第二天有钱进来并不会再被冻结。
讲白一点,他户头如果有钱还你,没必要让你和解破裂刑事被判刑吧?
如果你要赌他户头里真的有钱,或你没有其他可以执行的项目,不冻白不冻。
查封动产的部分,只要他是户长就有机会。
这部分如果你有需要、确认他是户长、你有执行名义~再私信我。
很多状况下无法查封动产,但我不想公开讨论教有心人如何脱产。
有走到查封动产,才有可能发生你所谓的一拍二拍三拍。
查封不动产的部分,就算他名下有房子,除非他还有欠非常多钱。
理论上你还是可以查封他的不动产拍卖,实务上不太可能发生。
不符合比例原则外,没必要为了这一点小钱搞到房子被法拍。
自己卖房子都比法拍价格好。
: 他的帐户被冻以后 只要有钱进入就会扣给我 直到16000还完为止
: 如果他已经将帐户清空 那么我再申请查封他名下的资产(例如他家电视之类的)
我忘了电视属不属于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不会查封。
而且查封动产你只可能有一次机会,被查封过的人都知道能怎么避免被查封动产。
: 去法律请相关人员及警察去他家查封东西
: 然后法院会进所谓一拍二拍 将其转换为金钱给我??
: 我是觉得好像有点复杂 这样我是要再出庭一次民事 然后拿到证明后去国税局
: 然后查到其名下资产后再去地院申请查封 再通知警察到场
警察、里长、锁匠,书记官执行,你只能在旁边确认(不是你指挥决定要封什么)。
: 那后面一拍二拍 或是拍不掉要我购回之类的 还有什么流程吗??
: 我是刑事侵占案件的受害者 后面为了要跟这家伙要钱有这么麻烦喔??
刑事归刑事、民事规民事,不要混为一谈!
如果他没有缴罚金,坐牢还是我们所有纳税人缴钱养他;
关我们屁事?
我们都没有抱怨觉得帮你养犯人很麻烦了你嫌麻烦可以不要啊!
: 这次的流程我其实想干脆把它跑完 所以想知道还有多少事要处理
: 请问有处理过侵占相关案件的朋友可以替我解答的吗?
: 谢谢各位
有疑问的部分可以问你的书记官,法院也有提供咨询。
除非他是一个烂人,名下没有财产、没有家人、没有工作。
你会觉得很麻烦,对他而言何尝不是;你觉得麻烦他也会。
大部分的第一个动作都会申请扣薪,老板跟同事都会变成他的压力。
除非他还有很多债务,如果你第一次执行没有半毛钱,建议你第4年再开始动作。
除了追加利息,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
现在还不出钱,4年后人还没死,一定能养活自己或有人养他~可以冻结户头!
执行一次以后没动作,摆烂的人会以为自己已经赖帐成功比较容易放下戒心。
记得更新债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