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在住家大楼地下室车道和摩托车擦撞
对方有滑倒擦伤
人没有其他的大碍
因为保险都很足够就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结果就是被提告过失伤害
和解金额要求150万
今天开了第一次的侦查庭,也转和解
对方阿伯的态度是底线就是要100万才和解
但是其实单据只拿出5万而已
其他的都是讲无法工作精神损失等等
感觉和解就是已经不可能有共识
因为自己的工作在科技业需要轮班真的很难请假再开刑事庭
于是有跟检察官询问是否可以申请简易判决
我的想法是过失伤害不管比例有罪我就易科罚金
民事的部分就保险公司判多少赔多少
但是跟检察官提我的想法后
检察官蛮有耐心的跟我说
是可以这样做比较节省出庭的时间
但是会有几个缺点
1. 我就等于是放弃有一点无罪的可能性
(但因为是在私人土地也没有初判表,我在想最多就是一半一半的责任,大概不太可能真
的无罪)
2. 检察官说一般申请简易判决会判得比较重一点
3. 检察官还说,一般这种状况会刑事民事一起判,这样的话民事我要自己赔不是保险公
司 (但是我询问保险公司他们说没有问题保险公司会处理民事的金额)
对不起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才来板上询问大家的意见
我是很理性的跟有诚意的想要解决
但是这样狮子大开口,和解不可能成功
我也实在不想花时间再耗了
如果用这样简易判决的方式就认罪不知道是否还算合理
或者是就花钱请律师,请律师代替我出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