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侵入住居罪

楼主: shadowhearts (马可希亚斯)   2021-08-01 00:07:28
各位大大好,最近买了新房在施工中,事前已经向管委会申请,也拿着蛋糕一户一户拜访
了(但是没有申请装修许可,主委说社区大部分不会强制要求)
楼上住户嫌我们打天花板声音太吵,直接冲进施工中的我家拍摄我家的施工图后跑去检举

我想补件或是补申请大概是跑不掉了,想请问我要对楼上住户提出侵入住居罪告诉的话会
成立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01 00:11:00
还没入住,而且施工人员进进出出,法院不会认定是住宅状态更何况您违反法令在先,对方蒐证有他的立场在再者,您在哪个时段施工?而且第一段好像没有提到是否有跟楼上打过招呼,对吧??
楼主: shadowhearts (马可希亚斯)   2021-08-01 00:42:00
回答楼上,当初楼上邻居有拜访过,还带着礼盒,他没有收,还说跟管委会申请就好了,不用这么多礼数,然后反手检举,呵呵…至于蒐证,连警察没有搜索票都不能进入民宅了,一个欧巴桑为什么能够超越执法人员?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21-08-01 00:46:00
那你心里都有你的成见了、为何又要来发问呢......
楼主: shadowhearts (马可希亚斯)   2021-08-01 01:07:00
嗯…..我主要是想知道案件成立的机率,还有这个观点有没有漏洞,之后可以补强。我没有申请装修许可,是我的错。但他可以因此合法化他侵入我家的行为吗?我觉得主要的问题是这个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8-01 01:29:00
刑法306条客体非仅有住宅,也有包含不具居住意义的建筑物,且是否违法施工,理应循向主管机关陈情检举等正当程序解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01 01:38:00
你还是可以提告啊,没阻止你欧~~~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01 02:01:00
你违法在先,当然不成立囉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01 02:18:00
施工就可以随意闯入 这见解不错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8-01 06:28:00
发问网友请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纪录,不要在意“热心”版友的“热忱”,检讨发问网友是标准例行答案。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01 07:04:00
几层大厦?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8-01 07:17:00
你楼上邻居有说错吗?不需送礼去申请就可以了~你为何不但一码归一码,他想检举你也不应该违法~看法检怎认定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8-01 08:50:00
中华民国刑法第 306 条第1项:I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邻居为了检举跑去拍照,不能说是“无故”,甚至他还可以把公益拿出来当挡箭牌。该申请的东西,本就应该申请,不然将来被抓小辫子,还是很麻烦。另外,基于报复心态去搞你楼上的邻居,以后换他继续搞你。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8-02 10:49:00
他根本不需要进去你隖驯L你们还要做邻居吗隖他要是住你正楼上 要是他家漏水事情就大条了而且直接闯入这个部分你可能要有证据有人说要参观 工班有阻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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