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结束一场车祸过失伤人
最后是对方不起诉
因为我缺乏证据(警察忘了帮我调监视器画面,对方藏行车记录器,上网征也没征到)
申请了再议,被秒驳回(我手上有盖了检察长章的驳回公文)
当下心情很差,花了时间调适,总算是走出来
结果前几天收到续侦
又要来一次,基于上次经验
应该还是一样结果(顶多赔偿一点钱,但拖了一年那些钱根本无法弥补我的损失)
但对我来说等于又被对方逃掉一次,心情上又要调适一次
如果我去侦查庭就直接质询他们的办事有问题,是不是就稳输?
还是我该能拿到多少是多少?
再议如果被驳回,应该就结束了,怎么可能再通知开庭?
这就是我纳闷的,打给书记官也只说,反正你有申请啊,我有说被驳回的事,她也就敷衍我说反正就从开了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28 18:37:00可能后来出现刑事诉讼法260条的情形,如检警发现不起诉处分时未曾发现之证据,所以续侦吧
了解,我以为被驳回后就不会再关注此案了,因为我也没提供新证据,对方更不可能
四楼正解,另外如果大大在侦查庭上质疑检察官,不会影响检察官判断案件结果
所以原本不起诉,现在有可能有新事证,是对我有利囉?
应该是地检会例行公文给再议声请人,说明地检认为再议无理由,将相关卷宗移交给高检,原PO是不是误认这份公文,以为是再议驳回,因为再议驳回会由高检署作出处分书,不会是单纯的公文。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29 02:29:00很多高检署检察长根本连看都没看就驳回,该用渎职罪告他们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7-29 04:47:00cherrywo大的才是正解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7-29 11:53:00
制度设计上,原来的检察官依刑诉256-257会先自己审,而这张公文说明他的审查结果为257条2项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7-29 18:24:00
意思是你有送再议,可是原审检察官认为还是不起诉,所以依照职权往高检署审核,高检署有可能驳回,或直接起诉,或是发回续侦查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1-07-30 13:10:00再议正在处理中,如果被驳回而侦查卷内有对你民事诉讼有利证据,建议还是找律师声请交付审判来阅卷
不用交付审判,到时候到民事程序也可以向法官声请调阅侦查卷吧?
拖一年了,民事应该不会提,看了看案例,虽有民事推翻的判决,但感觉维持原判的机率比较高,赔偿也不是多大数字,当初只是吞不下这口气,现在连吞都没力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