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cohouse (chocolate)》之铭言:
: 因朋友没有ptt帐号代po,以下以第一人称叙述
: 我与前女友及另外二个室友一起合租房子(无签订纸本合约,仅口头约定),而租约是由
: 三位室友向屋主签订,前日我被前女友以安全帽殴打,隔日去验伤、报案,把部分重要行
: 李先搬出,并表明因顾及人身安全,无法继续合租,三位室友表示即便搬出了,剩余的房
: 租仍要照付,但照付了还是不能回来住,并要求我先把剩余的房租一次缴清,才愿意让我
: 把剩下的行李取回(被家暴隔日醒来,我的钥匙已被拿走)
: 1、若我自行找警察、锁匠开门拿行李,会违法吗?
: 2、我因为前女友的伤害行为无法继续合租,前女友及室友却要求房租需照付,且照付还
: 是不能回来住,若我已无居住事实,剩余的房租还是要照付吗?
interesting
理论上,阁下不是租赁契约当事人
屋主不会也不能找阁下索讨房租
但是租约内容有没有限制转租?
如果有,屋主是否在签约当下就知道阁下会前往同居?
如果没有,屋主之后都不知道阁下的居住事实?
这些是屋主可能有权主张租金利益受到损害的理由
不过法院未必就会认为屋主有理,所以你也先不用太担心这问题
但反过来说
也是因为这样,阁下对于该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上权利可以行使
所以警察跟锁匠是不可能配合阁下的
对他们来说这就是违法侵入住宅
至于阁下行李,我会建议找警察陪同取回
对方并没有法理上权利可以留置那些东西
如果对方不还你,告她侵占
如果对方说清掉了,告她毁损
对方说基于房租blabla,就主张他们不是出租人没有留置权
总之要有在道理上压倒对方,让对方同意阁下进去取物的立场与理由
以上,个人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