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被家暴后搬出,后续租约问题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1-07-26 12:02:54
※ 引述《chocohouse (chocolate)》之铭言:
: 因朋友没有ptt帐号代po,以下以第一人称叙述
: 我与前女友及另外二个室友一起合租房子(无签订纸本合约,仅口头约定),而租约是由
: 三位室友向屋主签订,前日我被前女友以安全帽殴打,隔日去验伤、报案,把部分重要行
: 李先搬出,并表明因顾及人身安全,无法继续合租,三位室友表示即便搬出了,剩余的房
: 租仍要照付,但照付了还是不能回来住,并要求我先把剩余的房租一次缴清,才愿意让我
: 把剩下的行李取回(被家暴隔日醒来,我的钥匙已被拿走)
: 1、若我自行找警察、锁匠开门拿行李,会违法吗?
: 2、我因为前女友的伤害行为无法继续合租,前女友及室友却要求房租需照付,且照付还
: 是不能回来住,若我已无居住事实,剩余的房租还是要照付吗?
interesting
理论上,阁下不是租赁契约当事人
屋主不会也不能找阁下索讨房租
但是租约内容有没有限制转租?
如果有,屋主是否在签约当下就知道阁下会前往同居?
如果没有,屋主之后都不知道阁下的居住事实?
这些是屋主可能有权主张租金利益受到损害的理由
不过法院未必就会认为屋主有理,所以你也先不用太担心这问题
但反过来说
也是因为这样,阁下对于该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上权利可以行使
所以警察跟锁匠是不可能配合阁下的
对他们来说这就是违法侵入住宅
至于阁下行李,我会建议找警察陪同取回
对方并没有法理上权利可以留置那些东西
如果对方不还你,告她侵占
如果对方说清掉了,告她毁损
对方说基于房租blabla,就主张他们不是出租人没有留置权
总之要有在道理上压倒对方,让对方同意阁下进去取物的立场与理由
以上,个人浅见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26 12:37:00
强词夺理,法律不是拿来保护坏人的,这很明显就是他有问题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26 12:46:00
若认为是转租,那么双方合意终止转租后,三位室友就终止转租所受之损害,对于遗留物不是有留置权吗?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1-07-26 13:33:00
转租没有签书面约,当事人否认后原则上要进法院没书面租约还要求有预期租金的信赖利益,法律上很有问题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7-29 10:39:00
要看他们契约怎样签才有转租问题,比较大的机会是原PO跟前女友室友常借助方式,不管如何租赁契约没有原PO,房东就不会跟原PO要租金,还是要请原PO确认一下有没当保证人(第二行 修*是借住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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