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最近到管理中心办理证件因会计态度不佳并向住户丢掷手机,我向管委会所聘物业反映后
接到物业主管来电威胁人身安全,去警局时执勤警员表示没有电话录音存证建议改由住处
附近的派出所警员陪同进入社区请管委会进行调解,社区内有25层大厦数栋共600多户,
我完全不知道委员的姓名与长相,询问社区门卫如何与管委会委员联系?门卫表示因个资
法无法提供,于是与警员一同进入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已过下班时间先行离开,因涉及我
的人身安全,担心害怕的情况下急需联系委员,刚好在管理中心柜台桌上看到委员通讯录
于是在警员目视下用手机拍照后拨电话寻求委员协助,后续这位委员纠结于谁把她的电话
提供给我?我不正面回应她的情况下调阅监视器并向警局单人控告同时召集管委会委员们
集体再控告我偷拍窃取个资。询问营建单位法扶律师,他表示无论租赁户或所有权人,只
要有缴交管理费则整个管理中心都是住户所持有的公共空间,会计或总干事只是委托保管
,完全不是窃取个资,朋友则对此公有空间的界线持保留看法;我每月缴交管理费因寻求
协助而必须联系管委会人员,并且通讯录公开放置管理中心柜台任何洽公者皆可看见,会
计并未将此通讯录放置隐密处,事后已删除照片并完全没有散播图利或致电任何一位委员
构成骚扰。想请问我触犯个资法哪一条呢?算是被挟怨报复吗。
另外有委员在召开集体控告的会议录音里指控我是小偷偷东西,我完全不知道此委员的姓
名也不记得她的长相,律师表示拍照通讯录并非窃盗罪,请问我不知道人的长相与姓名资
料时,如何控告她公然侮蔑罪呢?
谢谢!